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竞争性谈判确定屏山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单位的公告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竞争性谈判确定屏山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确定屏山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营林建设总规模******.00 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5300.00 亩,林分改培******.00 亩,森林抚育*****.00 亩。林业产业总规模*****.00 亩,其中林竹*****.00 亩,林药2000.00 亩。新建林区防火道路134.60km,改建林区防火道路61.30km,新建林区生产便道35.0km,新建瞭望塔1 座,新建林区物资储备库1000.00 ㎡,新建储水池150 口,新建消防管网40.00km,新建林区电力线路5.50km,新建水窖12口,新建林区厕所49座,新建民宿5000.00 ㎡,新建停车场1500.00 ㎡及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4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98 万元,占71.4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2 万元,占12.97%;预备费:6334.45 万元,占4.22%;建设期利息*****.00 万元,占11.33%。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特许经营单位自筹。

三、特许经营范围及期限

1、特许经营范围:项目规划红线内所有区域(详见:屏山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单位技术、服务内容条款及其他要求)。

2、特许经营合作期限:合作期限30 年,其中建设期5 年(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运营期25 年。

四、竞争性谈判参与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竞争性谈判参与人应具备资格:(1)竞争性谈判参与单位注册资本在1亿元及以上;(2)竞争性谈判参与单位须提供单位近三年内不具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函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界面截图);

6.竞争性谈判组织人根据本项工作提出的特殊条件: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7.已认真研读本公告且对公告事项无异议。

五、禁止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竞争性谈判参与人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竞争性谈判组织人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竞争性谈判参与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六、竞争性谈判须知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竞争性谈判情况公告

本公告及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bps.gov.cn/”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参与人应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主动查询本项工作的公告。同时,有重大变更或重要通知将通过竞争性谈判参与人报名时预留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发送至所有竞争性谈判参与人,竞争性谈判参与人在收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竞争性谈判参与人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通知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竞争性谈判参与人自行负责。

2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竞争性谈判参与人,请于2023年9月13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持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503室报名并参加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参与人参选时应预留电子邮箱或电话号码,以便通知更正等事宜。

3

竞争性谈判资料

1、单位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营业执照副本,3、承诺函,4、报价函

备注:身份证、营业执照收取加盖鲜章或电子印章的复印件;其余资料必须按公告后附格式制作,收取加盖鲜章或电子印章的原件。所有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必须在竞争性谈判时间前由竞争性谈判参与人或授权代表人送达竞争性谈判地点,否则不接受报名。

4

竞争性谈判时间

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

竞争性谈判地点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503会议室。

6

竞争性谈判方式

1、提交最终合格报价的竞争性谈判参与人不得少于1家。

2、以合格竞争性谈判参与人提交的合格报价,按由低到高顺序确定1-3家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审价格有1家或以上并列,由竞争性谈判组织人组织专家当场投票确定中选人。

7

竞争性谈判质疑、投诉

竞争性谈判参与人质疑、投诉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过程、竞争性谈判结果的范围,竞争性谈判参与人针对某一公开竞争性谈判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2023年9月14日18:00时前,一次性、以正式盖公章的纸质书面材料交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403室,否则不予受理。

8

签订工作协议

中选人应当在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9

放弃中选资格

中选人逾期未签订协议,视为放弃中选资格,竞争性谈判组织人将依次通知排名靠后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并与其签订协议。

七、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组织人: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

八、竞争性谈判报名资料格式

见附件1-4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1日




屏山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单位技术、服务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谈判的实质性要求,参与谈判人应全部满足。非“★”号的条款有1项不满足,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屏山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服务。

二、项目清单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期限

01包

1-1

屏山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服务

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25年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屏山县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营林建设总规模******.00 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5300.00 亩,林分改培******.00 亩,森林抚育*****.00 亩。林业产业总规模*****.00 亩,其中林竹*****.00 亩,林药2000.00 亩。新建林区防火道路134.60km,改建林区防火道路61.30km,新建林区生产便道35.0km,新建瞭望塔1 座,新建林区物资储备库1000.00 ㎡,新建储水池150 口,新建消防管网40.00km,新建林区电力线路5.50km,新建水窖12 口,新建林区厕所49 座,新建民宿5000.00 ㎡,新建停车场1500.00 ㎡及配套服务设施。

(三)运营维护内容

项目建成后,后期运营维护主要为储备林的补植、修枝、割灌除草、浇水、施肥、抚育和防火通道的养护和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

(四)投资总额

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45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98 万元,占71.4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2 万元,占12.97%;预备费:6334.45 万元,占4.22%;建设期利息*****.00 万元,占11.33%。

(五)运作模式

1、屏山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运作。

2、项目投资建设。特许经营单位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和政策法规规定,筹集项目资本金,向金融机构融资,开展本项目后续环评、勘察设计、发包、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工作。

(六)建设要求

1、在建阶段

1)监理单位:特许经营单位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监理单位,并与之签定《委托监理协议》,支付监理费用,并计入项目总投资。

2)施工单位:特许经营单位通过法定程序选择施工单位,并与之签订《施工协议》。部分建设内容涉及村组的,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3)竣工验收:本项目建设期5 年。特许经营单位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即可向项目实施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本项目含多个子项目, 各子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特许经营单位即可组织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待所有子项目竣工验收,由政府方确定正式进入运营期的具体时间,项目公司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始正式运营。

2、运营阶段

项目建成后形成固定资产由特许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维护,在保障项目贷款本息按期偿还条件下,特许经营单位需要服从政府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整体安排。特许经营单位通过特许经营范围内的项目资产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经营获得运营收入(木材销售收入、油茶籽销售收入、方竹笋销售收入、中药材销售收入)和政府特许经营服务费,收回建设投资和维持项目正常运营的成本支出,并获得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单位自行承担市场风险,政府方负责协调审批、办理流程、监管。

3、合作期满

合作期满,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政府不再支付付特许经营服务费,《特许经营协议》到期终止。特许经营单位自行经营项目建成的资产。项目建成的资产原则上归特许经营单位所有,不移交给政府方,如涉及资产移交的双方届时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四、商务要求:

1、特许经营范围:项目规划红线内所有区域。

2、特许经营合作期限:合作期限30 年,其中建设期5 年(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运营期25 年。

3、付款方式:协议中约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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