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TCC
**********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应商需要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及附属机构的经营活动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
法律服务,包括合同与制度审查公司治理与经营风险防范知识产权法律培训等方面的
日常法律服务和包括诉讼和非诉讼事项的专项法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须是在上海市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不少于 8 年,最近一年度年检状态合
格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为律师费或法律服务费或提供具有同等效
力的正规票据提供历史开具发票或历史票据样张。
3供应商须承诺在上海市有完备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在上海地区具有专职律师不少于三十人提供供应商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
示平台所内律师信息截图。
5业绩经验要求:
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或诉讼文书等佐证材料日期为准,
为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
复印件或框架协议有效订单/发票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等诉讼文书佐证材料。
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或诉讼文书等佐证材料日期为准,
为大型或中型金融科技公司或其他大型或中型信息科技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或专项法律
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协议有效订单/发票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等诉讼文书佐
证材料,企业规模标准参照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
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信誉。
7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8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本国使用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
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
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竞争。
1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3 年 9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60 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6 楼 K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60 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6 楼 K 室
七其他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采购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的竞争
性磋商工作。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选型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TCC
**********。
二项目简介
供应商需要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及附属机构的经营活动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包括合同与制度审查公司治理与经营风险防范知识产权法律培训等方面的日常法律服
务和包括诉讼和非诉讼事项的专项法律服务。
1入围供应商数量:2 家选型入围供应商。
2合作有效期:选型入围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
3服务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或非现场服务。采购人将在三年合作期内,至少每
年对选型入围供应商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具体项目或续聘
供应商的重要依据。
4采购人不承诺合作有效期内服务合同数量及服务总费用,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提供服务时
长和具体项目据实结算。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上海市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不少于 8 年,最近一年度年检状
态合格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为律师费或法律服务费或提供具有同等效
力的正规票据提供历史开具发票或历史票据样张。
3供应商须承诺在上海市有完备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在上海地区具有专职律师不少于三十人提供供应商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
示平台所内律师信息截图。
5业绩经验要求:
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或诉讼文书等佐证材料日期为准,
为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
复印件或框架协议有效订单/发票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等诉讼文书佐证材料。
供应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或诉讼文书等佐证材料日期为准,
为大型或中型金融科技公司或其他大型或中型信息科技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或专项法律
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框架协议有效订单/发票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等诉讼文书佐
证材料,企业规模标准参照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
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信誉。
7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8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本国使用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
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
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竞争。
1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以上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予以提供。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
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在 www.jstcc.cn 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
代理机构注册过的响应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
载本项目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
www.jstcc.cn 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
********,
139*****623。
平台服务费:200 元人民币。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发布。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3:30 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
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60 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6 楼 K 室。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 号 17 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宋词卢露仲霄飞叶逢春
联系电话:
177*****030157*****611电子邮件:611zxf163.com
采购人: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一路 88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一路 8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 号 17 楼
联 系 人: 仲霄飞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