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咸宁市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咸宁市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HBQS-2023ZC-024
2、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3、最高限价:34万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标包一:果蔬类34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标的属于“零售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2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为生产厂家时还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7、“咸宁市中医医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报名时间: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8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 11:30,下午3:30—5:30;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十九层。)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①报名时无授权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授权人;有授权的携带: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②本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资格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进行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国际大厦A座十九层。)
五、公告发布期限及发布媒体1、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体:(http:///)。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中医医院
地 址:咸宁市滨河西街17号
联系方式:139*****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国际大厦 A 座 19 楼
联系方式:199*****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99*****997
标签: 食堂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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