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国家税务局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经海发改发【2015】528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海原县国家税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海原县国家税务局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海原县国家税务局院内。
招标内容:海原县国家税务局业务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2534㎡,本项目包括更换屋面防水,外墙涂料粉刷、保温,内墙墙面抹灰,中空塑钢门窗,水暖电等。值班室及车库更换门窗、外墙保温、更换屋面防水等。
计划工期:60天(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4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施工谢绝一级和特级企业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0 日至2015年 12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网上报名,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注:建造师须一级),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后持4.1款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8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原县新区 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联系人:席建东 联系人:张文成
电 话:137*****048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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