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对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对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临汾市洪洞县辛村乡南段村
本息总额:*****.13万元
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在我公司债务本金余额为*****.37万元,利息合计为4790.76万元(包括利息、罚息、复利等,最终以法院认定的为准),本息金额共计*****.13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债务人概况—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92******J
成立时间:2006-09-18
公司注册地址:临汾市洪洞县辛村乡南段村
注册资金:******万
股权结构:山西兆林实业有限公司(出资*****万,占比40%);上海灵宝矿产品有限公司(出资*****万,占比30%);上海云峰矿业有限公司(出资*****万,占比30%)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人代表:乐刚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精煤、矿用材料、矿山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燃料油、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劳保用品、稀土产品;煤炭新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概况——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32******K
成立时间:1992-10-29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478号16楼
注册资金:*****.853万
股权结构: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出资*****.6297万,占比45.4971%);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出资*****.0125万,占比34.0000%)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08万,占比20.5029%)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汽车(含小轿车),二手车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汽配,建材,五金交电,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燃料油,成品油,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针织品,服装,仓储,煤炭(原煤),钢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室内装潢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概况——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58*******
成立时间:2012-10-30
公司注册地址:临汾市洪洞县山头乡笔架庄村
注册资金:5000万
股权结构: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200万,占比84.00%);洪洞县新洪煤炭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占比16.00%)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杨文平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销售;煤炭洗选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诉讼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0)晋01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偿还借款本金*****万元及截至2020年8月20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26元,以及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以*****万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二、被告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支付律师费*****元,公证费1500元;三、被告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确定的款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四、被告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追偿。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已由原告中信银行太原分行预交),由被告陆合煤化公司、上海云峰公司、陆合基安达煤业公司共同负担。
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交易条件 :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0月13日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或债务减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欢迎投资者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查阅资料及咨询相关问题。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电话:0351-*******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6号
邮政编码:******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梁经理
联系电话:035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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