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公安局综合业务、网络监察、网侦及指挥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平遥县公安局综合业务、网络监察、网侦及指挥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中量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遥县公安局委托,对平遥县公安局综合业务、网络监察、网侦及视频会议系统指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平遥县公安局综合业务、网络监察、网侦及指挥系统设备采购
二、采购编号:SXZLZC2015HW001
三、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供货期:45天
3.供货地点:平遥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本项目对投标人所需要的特定资质:
7.1必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7.2网络监察、网侦及视频会议指挥系统非生产厂家,需提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7.3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贰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7.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1-6、7.1、7.2、7.4条的要求,联合体成员需满足1-6、7.3、7.4条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6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山西中量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3、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3)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4)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
(5)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税收);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非生产厂家);
(8)资质证书副本;
(9)基础网络使用或租赁协议;
(10)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太原金辇酒店4层会议室(太原市迎泽区滨河东路北段22号)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遥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量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大厦1407室
邮政编码:030002
电子邮箱:sxzlzb@163.com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王利民杨晶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新建路支行
开户名称:山西中量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号:********0054
山西中量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标签: 公安局 公安局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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