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吹煤等承运商”招标公告

“喷吹煤等承运商”招标公告

首钢长钢公司2023-162“喷吹煤等承运商” 招标公告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运输部对“喷吹煤等承运商”进行自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A标段:王庄煤、李村喷吹煤的承运项目。

1、承运时间: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数量:

⑴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月预计量为1.2万吨。(实际运量根据当月生产所需进行调节)

⑵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李村煤矿喷吹煤,月预计量0.6万吨。(实际运量根据当月生产所需进行调节)

3、运输路线、运距及运输控制价:

⑴自山西潞安王庄煤矿至首钢长钢焦化厂。运距13公里,控制价格为18.5元/吨。(含税)

⑵自山西潞安李村煤矿至首钢长钢炼铁厂。运距55公里,控制价格为34.8元/吨。(含税)

4、车辆要求:

所有拉运王庄及李村煤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有牌照的自卸车辆。

B标段:炼钢钢渣尾渣的承运项目

1、承运时间: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运输线路、运距、承运数量、运输时间: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新区炼钢厂钢渣尾渣仓至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瑞昌水泥有限公司原料堆场,运距8.5公里,白天拉运,量约3万吨,控制价格为6.3元/吨。(含税)

(实际承运数量根据托运方生产实际进行调整)

3、车辆要求:

(1)拉运炼钢钢渣尾渣车辆必须符合公司环保要求,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的有牌照自卸车辆;

(2)炼钢钢渣尾渣白天拉运,如有特殊情况按托运方通知要求保证拉运;

二、 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为专业承运单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提供车辆需符合国家环保及煤矿、企业承运要求;

2.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纳税人资格;

2.4、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请按照要求将以下资料做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发送至法务审计处邮箱**********@qq. com进行资格审查,并关注邮箱的相关回复。

3.1、合法有效的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合法有效的加盖本单位行政印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2);

3.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网上查询记录、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5、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3.6、"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网站的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如提供彩印件或扫描件无效。

时间:2023年9月18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首钢长钢公司办公楼1楼130室 联系人:董重阳李婷 联系方式:0355-*******

(2)报名单位收到法务审计处审核合格的回复后通过电话联系招标办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8日17:30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首钢长钢营销楼5楼 联系人:付霞 联系方式:0355-*******

四、截、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 9:00

截、开标地点:长钢招标大厅(营销楼五楼)

五、招标人:首钢长钢运输部

联系人:史志东 连跃清 联系方式:0355-*******

六、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招标公告发布期限: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8日 

采购中心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2023-162公告附件.docx

报名提供证书查询示范及要求.zip



标签: 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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