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中学校门及走廊照明改造工程

长春市第二中学校门及走廊照明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C-JLZB-2023-629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二中学校门及走廊照明改造工程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中学校门及走廊照明改造工程;

2.招标范围:校门及走廊照明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2.4717万元;

5.计划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6.建设地点:长春市第二中学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年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审计报告,如为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则需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标书内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0.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10.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10.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10.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0.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0.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需要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套

四、确认参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开始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12日-2023年09月18日)。

七、公告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第二中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南昌路406号

联 系 人:姜丰

联系电话:0431-********转8811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

联 系 人:刘畅

联系电话:186*****6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学校门 照明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