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二次招标公告

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云友铁路储运有限公司清算案

选聘审计机构的比选公告(二次)

(2023)云友强清字第7号

2023年7月19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云01清申1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昆明市西山云兴仓储运输公司对云南云友铁路储运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2023年7月20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作出(2023)云01强清14号《决定书》,指定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为云南云友铁路储运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清算组接到指定后,依法履行清算组职责。

为顺利推进清算程序,清算组需要选聘审计机构。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清算组现决定公开选聘专业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工作。清算组对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条件、评选方式等有关内容进行公告,请符合比选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查阅本公告后,按相关规定提交比选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名称

云南云友铁路储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达优

注册资本

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6-05-15

公司状态

吊销,未注销

工商注册号

530*****04077

组织机构代码

*********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营业期限

1999-12-******-12-31

核准日期

2003-10-20

登记机关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西段大湾田

经营范围

铁路物资运输,铁路线路工程,货场仓储业务,装卸搬运及设备维修(上述业务范围仅限在大湾田铁路货场内开展);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矿产品,机电产品(含国产汽车,不含小轿车)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

2、企业经营情况:

(1)有经营异常的记录

列入原因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列入

日期

2017-09-22

决定机关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07-04

2015-07-01

(2)现处于解散、吊销但未注销状态

解散

昆明市中院于2016年11月4日作出(2016)云01民初6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云南云友铁路储运有限公司

吊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2018年6月1日吊销云南云友铁路储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评审方式

(一)报名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审计机构。

2.具有合法的审计资质。

3.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受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云南云友铁路储运有限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3年7月19日前三年内,曾为云南云友铁路储运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3)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审计工作的情形。

4.审计机构及其指派的审计人员近三年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5.团队负责人持有注册会计师证。

6.报名机构进场时间不超过服务合同签署后2天。

7.报名机构应根据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调整工作进度。

(二)比选流程:

1、拟参选机构可自公告发布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清算组现场了解审计范围及情况,便于客观合理的制定服务方案及报价方案。

2、拟参选中介机构按照公告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9月15日下午14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清算组,由清算组组织比选会,评分确定中标机构和备选机构。

3、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清算组将组织参选机构现场述标、澄清等。

4、代表公司到现场递交文件的人为受托人本人,请另行单独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机构营业执照。

三、工作内容:

(一)对债务人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债务人破产受理日的专项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截至破产申请受理日对云友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以及云友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完善债权债务清单。

2.全面审查云友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完善账目、报表。

3.配合清算组审查债权债务,协助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按人民法院和清算组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5.根据人民法院和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6.根据人民法院和清算组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7、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是否具有以下情形: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清算组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云友公司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云友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清算组员利用职权从云友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

(2)云友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清算组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云友公司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业务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审计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清算组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4)云友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云友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侵占公司资产、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云友公司为关联企业、股东及其他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7)云友公司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股权等情况。

(8)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项服务。

(二)对清算期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出具破产程序终结审计报告。

四、报价方式和费用支付:

1、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报价最高不得超过壹万叁仟元整,报价必须具体明确。

2、本项目组织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为准。

3、本次选聘的审计服务费用列入清算费用,无法预付,在清算组具备支付条件的情况下,从云友公司破产财产中予以支付。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拟参选中介机构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届满前向清算组提交纸质版报名资料(一式五份,即一正四副),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报名资料应进行装订并加盖骑缝章后进行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参选报名机构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或成交资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名资料格式自拟,但报价表请放在第1页,内容必须正面响应“报名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机构简介(包括机构基本情况、执业人数等)。

(2)审计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

(3)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20年至2022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参加此次审计工作的人员组成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证(复印件)等】。

(6)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包括进场时间、出报告的时间计划、工作计划、服务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违约责任承诺等)。

(7)参与破产清算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8)审计费用报价。

(9)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无利害关系的书面承诺。

(10)审计机构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近三年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的书面承诺。

(11)审计机构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六、报名方式、选聘方式的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拟参选此次选聘的中介机构需在2023年9月15日下午14:00前向清算组指定的地点提交纸质报名资料。以清算组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同时需在截止时间前向清算组邮箱*********@qq.com发送一份报名资料盖章版的扫描件。

(二)报名资料提交、邮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725号宏兴大厦B座4楼,联系人:段律师,联系电话:187*****571

七、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本项目系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选,即按照满足报名条件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中选机构。若只有一家机构报名但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格审查后只有一家机构符合报名条件,将按照第二次报价确定其为中选机构;若只有两家机构符合报名条件,则第二次报价最低的机构为中选机构,另一家为备选机构。评审结果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3.报名的竞选机构一旦确认为中选机构,不得拒绝与清算组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由清算组拟定且合同不得违反本公告内容,在评选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3日内由清算组与中选机构签署服务合同。

4.为保证破产清算程序的高效推进,不排除审计机构国庆、周末等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情形,该因素应在报价时予以考虑。对于不按时、按质提供服务的中选机构,清算组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予以公示且不支付任何费用,清算组有权直接指定备选机构履行审计工作。

云南云友铁路储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09月11日



附件


关于云南云友铁路储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二次).pdf 下载2

标签: 清算案选聘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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