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3设备租赁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招标编号:JLZC-2023-0901JL2C-2023-09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设备租赁项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5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第二新华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设备租赁项目一标段:(002)2023设备租赁项月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设备租赁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22023设备租赁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数时间:从2年9月2日68时分到203年月186时0需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开标三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开标三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2023设备租赁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9773736390qq.com)并拨打13258880613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2日9
时O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
1J几ZC-2023-09012023设备租赁项目一标段105
2J几ZC-2023-09022023设备租赁项目二标段50
1.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
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包含的全部内容,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4.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近一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审计报表,2023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书面声明:
3.3具备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供货安装调试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能力,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所供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
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3.4投标人需对本项目售后服务负责: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
投标人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
他经营者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采购活动:
3.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记录查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
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
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初同时锈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吉林省中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件
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通过发送邮件至977373639qq.com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
件:
).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或委托授权人的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
3).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信用中国(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
网上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w.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3.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800元/套,二标段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开标三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第二新华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绿园经济开发区长白公路7.5公里北侧
联系人:任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4413265418743064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B座
联系人:李波
联系方式:13258880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电话:1325888061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第二新华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绿园经济开发区长白公路7.5公里北侧
联系人:任先生杨先生
电
话:13944132654187430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字广场B座
联系人:李波
电话:13258880613
电子邮件:97737363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标人代林
(盖章)
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