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实施询价的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YNCG-27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自査、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实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标。特邀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我院进行一次整体的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二、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单位消防安全评估》(XF/T3005-2020)、《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T/JFPA0003-2020)、《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要点》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32/T186-2015、《江苏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2/T186-2015,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建筑群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三、评估服务时间:评估日历天30天。
四、评估建筑场所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建筑群,各投标人务必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和采购人需求,必要时自行进行现场勘察。现场查勘需提前与采购人联系确认,并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安全等相关规定。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查勘安全,投标人因查勘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如投标人选择不查勘现场,造成的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不能参加现场查勘或现场查勘不全面的,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或项目实施时提出修改报价,或在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标准,以取得检测报告为最终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估人员的资格要求
评估机构根据评估项目需要可以成立有以下人员组成的评估项目组:
5.1评估机构技术负责人1名,应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负责技术审校把关;
5.2评估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负责项目技术把关;
5.3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管理3个单项的评估负责人应为注册消防工程师,负责单项技术把关;
5.4其他评估人员应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具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
5.5拥有掌握本院消控中心报警设备技术性能的厂家证明材料。
六、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2)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有能力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独立完成评估服务,有良好的信誉,具有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相关经验。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七、投标文件获取、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各潜在供应商投标前请务必自行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成功后务必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确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 日17时00分;
2、邮 箱:ntsysbk@163.com;
3、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 15 日15时50分。(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二号楼二楼会议室(采购管理科东侧)。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平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37号
项目了解、勘察联系方式:朱科长 139*****373
项目报名联系方式:秦老师 158*****198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9月 5 日
标签: 消防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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