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8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21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德聚华东区域销售总部及高端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东路1号久钰金谷产业园

南通德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为了解决国内半导体核心材料卡脖子问题,推动高端半导体导电胶膜的国产化,东莞市德聚胶接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南通德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拟投资5亿元,购置久钰金谷智能装置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久钰金谷产业园)9#厂房,引进日韩先进的半导体研发、混合、涂布、切割等设备,建设德聚华东区域销售总部及高端半导体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环评所列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污染防治,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环评所列标准。你公司须按环评计算结果建设活性炭处理设施,并按《南通市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落实专人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考虑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2008)中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监控系统中及时申报。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等须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申报。

通威高效光伏组件制造基地项目

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B区保税十一路南

通威太阳能(南通)有限公司

为了完善企业光伏产业链,抓住光伏市场发展的机遇,建设具有国际先进工艺技术水平的生产线,通威太阳能(南通)有限公司拟投资******.34 万元建设光伏组件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设置28 条生产线,年产光伏组件25 GW。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环评所列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治理工作,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环评中所列标准。你公司须按要求落实专人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须尽量远离厂界。选用低频低噪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相关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监控系统中及时申报。

年产20万吨高功能薄膜项目(一期)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东、常兴路北、星宇路西

福融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福融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拟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征用地,位于现有厂区东南部1.4km,建设年产20 万吨高功能薄膜项目(一期),新增10 万吨/年高功能薄膜产能,强化市场竞争力,扩建后福融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总产能将达到年产17 万吨高功能薄膜。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接管至污水管网,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治理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做到“应收尽收”,减少无组织排放,并进一步强化废气治理工艺及治理效果,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标准;导热油炉尾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须尽量远离厂界。选用低频低噪机电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监控系统中及时申报。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要求设计施工,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等须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申报。

年产20万吨高功能薄膜项目(二期)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东、常兴路北、星宇路西

福融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本次项目不新建构筑物,依托一期项目为本期预留生产区域进行建设,生产设备及公辅工程按本次二期10 万吨高功能薄膜产能进行配置。本次为福融公司二期10 万吨/年高功能薄膜项目,与一期10 万吨/年高功能薄膜项目同期申报,一期、二期总体扩建后福融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总产能将达到年产27 万吨高功能薄膜。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接管至污水管网,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你公司须重视废气治理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负压等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做到“应收尽收”,减少无组织排放,并进一步强化废气治理工艺及治理效果,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标准;导热油炉尾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须尽量远离厂界。选用低频低噪机电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推进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监控系统中及时申报。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要求设计施工,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等须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申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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