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购置民警执法对讲机招标公告
公安局购置民警执法对讲机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市级 | 招标编号: | 天公单采2015-36 |
采购人: | 甘肃省甘谷县公安局 | 代理机构: | 天水金阳光招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万元) | 48 |
甘肃省甘谷县公安局购置民警执法对讲机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项目编号:天公单采2015-36
二、采购内容:
数字对讲机120部(项目预算资金48万元整)。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本项目是甘谷县公安局民警执法对讲机项目的延续,兰州琼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基站系统和原有对讲机生产商优能通信科技有限(杭州)公司甘肃唯一代理商,负责该生产商在甘肃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该公司产品符合公安部关于PDT手持对讲机M2测试要求,并通过检测。目前我局现有对讲机集群基站及管理平台均为优能公司产品,为确保新购对讲机与现有基站系统及后台的兼容性以及后期的基站系统模拟转数字的功能拓展需求和降低应用成本,对讲机必须选用与系统同一厂家产品。该公司提供的设备稳定性好,售后服务及维修及时周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甘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的批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供应商名称:兰州琼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南滨河东路531号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魏凯斌天水市师范学院副教授电话:139*****256
依据建设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综合分析认为,本次项目建设是在现有通信平台的基础上,完成部分数字化系统的改造和升级,原有的模拟对讲机需要和新购的数字对讲机互联互通,考虑到系统整体的兼容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等因素,本次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要求,建议由现有系统生产厂家或其代理机构完成本次项目建设。但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降低采购成本。
但在采购过程中请采购方进行广泛调研,充分掌握市场价格,参考其他地州市的建设经验,降低采购成本。
专家2、董忠天水市师范学院教授电话:177*****636
根据甘谷县公安局提供的资料,该局已建成350M对讲机集群基站,并使用一定数量的模拟对讲机。本次采购仅增补120台数字对讲机,为确保新增数字对讲机与与原有基站、模拟对讲机间的互联互通、信号稳定,及售后服务的一致性,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从原供应商兰州琼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处购置同一生产厂家的350M数字对讲机。
专家3、韩寅天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工程师
电话:138*****983
考虑到上下级中心数据的互通和共享,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兼容性,为避免重复建设,建议使用与省级平台统一的业务系统,由有此类项目丰富实施经验的集成商或供应商完成项目实施,建议本次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六、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7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谷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水金阳光招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宏伟
联系电话:****-*******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以内以实名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天水市政府采购办提出并抄送采购人。
天水金阳光招标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
标签: 公安局 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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