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车床招标公告
数控车床招标公告
1、采购项目范围
项目名称: 数控车床
采购内容:斜床身数控卧式车床Ф400×1000
技术要求:见附件1
2、参加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有实缴资本。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实缴资本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资料;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投标人已实缴出资的证明材料);企业须有固定的经营或生产场所,提供经营或生产场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经营或生产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有在职员工,提供(前三个月)2023年5月至7月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特别提醒:以上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比价过程中发现以上资料与实际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合同签订资格;若在合同签订时或签订后发现以上资料与实际不符,将终止合同,我司有权向其主张相应赔偿责任。
2.2 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2.2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台类似设备生产销售业绩(类似数控车床是指斜床身类数控车床)。提供体现业绩的用户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须复印清晰、信息完整无遮挡,若复印有遮挡等情况的须递交原件审查。如按此要求必须递交而未递交件的,其提供合同复印件视为无效)
2.2.3本次采购只接受设备生产厂家或设备生产厂家的独家代理商(含区域独家代理商)投标。独家代理商(含区域独家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独家代理(含区域独家代理)证明。
3、报名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重庆长安望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女士/朱女士
联系电话:138*****451/157*****287
4、对报名单位的约束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报价。
4.2报价单位的自然人股东(如果有)与采购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专业(副)总工程师、董事、监事存在亲属关系的,须主动提出不参加。
4.3如报价单位相互串通投标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5. 提疑问、异议与投诉
5.1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有疑问时,向采购人采购部门提出,采购部门答疑。
5.2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报名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部门提出;投标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审计风控部门投诉(联系人及电话: 汤老师 023-********);投标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有关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可以向采购人纪检部门举报(举报信箱:cagyjw@163.com 举报电话:023-********)。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或问题线索材料。
重庆长安望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28日
附件1:
数控车床采购技术要求
1.设备名称:数控车床
2.数 量:1台
3.用途说明:该设备能对不锈钢、合金钢、铸铁、铸钢、有色金属及合金等不同金属材料的轴类件及盘类零件进行粗、精加工。能加工内、外圆柱面、圆锥面、圆弧面、球面等各种回转曲面,可以车削外圆、内孔、切槽、倒角及公、英制螺纹。
4.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为4个月,其中合同生效后3个月到达买方现场,到货后1个月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终验收,地点为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科研试制中心江北基地35工房。
5.设备规格:斜床身数控卧式车床Ф400×1000
6.环境条件:
6.1工作温度:0~40℃
6.2相对湿度:≤95%
6.3海拔高度:≤1000m
6.4 工作电压:380V±10%,50Hz±2%
6.5压缩空气压力:0.2~0.6 MPa;
6.6厂房大门尺寸:宽3.8m×高4.1m
6.7厂房电源:24V、36V、220V、380V
6.8起吊设备最大起重量:3t
以上工作环境下,设备能正常工作。
7.主要技术要求
7.1机床主要规格
7.1.1最大车削直径 ≥φ400mm
7.1.2最大车削长度 ≥1000mm
7.1.3工件最大重量 ≥500Kg
7.1.4主轴转速范围 25~3000r/min
7.1.5刀架工位数 ≥8个
7.1.6行程(Z) ≥1000mm
7.1.7主电机额定功率(伺服电机) ≥15KW
7.1.8主轴卡盘规格 10寸
★7.2主要加工精度
7.2.1表面粗糙度 μm Ra1.6
7.2.2工件加工精度 IT6
★7.3设备精度
7.3.1定位精度X / Z ≤0.01/0.01mm
7.3.2重复定位精度X / Z ≤0.005/0.005mm
7.3.3刀架旋转重复定位精度 ≤±1’
7.3.4主轴定心轴径的跳动 ≤0.01mm
7.4控制系统
7.4.1数控系统选用FANUC 0i-TF或以上数控系统,中文操作界面。
7.4.2控制轴数/同时控制轴数 ≥2轴/2轴
7.4.3显示器为中文彩色液晶显示,配备网络接口、USB、CF卡接口等,以及提供相应的存储卡和读卡器。
8.附件、备件、易损件、随机工具、安装材料及辅料
8.1投标方应提供随机附件及清单。
8.2 投标方应提供随机备件及清单。
8.3 投标方应提供保障设备正常运转所需易损件及清单。
8.4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在安装调试中使用的随机工具、安装材料、辅料及清单。
9.随机技术文件
总体要求,技术文件一律2套/台,CD光盘备份一套。技术文件要求能满足正常使用和维修,并具有实际使用价值和指导帮助作用。具体应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
9.1机床的安装调试手册。
9.2机床操作使用说明书(含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
9.3数控系统的编程手册、维修手册、各报警的说明及处理方法。
9.4机床安装调试结束后应对机床数据进行备份,包括内部和外部备份。
9.5机床合格证及装箱单。
10.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保密要求
10.1卖方提供的设备涉及到劳动、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等相关内容,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0.2买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未经许可,卖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卖方人员在买方现场必须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11.对制造方的业绩要求
近3年应有不少于1台类似数控车床(类似数控车床是指斜床身类数控车床)的生产及销售业绩。
12.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
12.1设备的安装调试
12.1.1 安装资料
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投标方应在20天内向招标方提供经签字有效的设备三视图、平面布置图和详细的安装基础图2套(中文),这些图纸应要求明确,尺寸不能有误,并准确注明设备所需的动力(如电、气、水)的接口位置的坐标尺寸和参数(耗气量、压力、总功率等)。
12.1.2 安装要求
设备的安装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应按照有关的安装技术要求,正确、及时的组织安装,安装精度应达到技术协议和出厂标准要求。确保通过调试、运行、终验收后能移交生产。
12.1.3 其他说明
投标方应自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各种量具、工具、刀具、辅具、辅料、检测用的仪器仪表以及各种安装材料,招标方只能提供卸车所需的起重设备(招标方只提供现场使用的3T行车),以及水、电、压缩空气等。投标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所有的功能调试,达到并满足定货合同、技术协议和出厂检验标准等资料所规定的各项功能及技术指标。另外,在安装调试中所发生的设备外观受伤、精度受损等事故由投标方负责。
12.2 设备验收
12.2.1 设备的开箱验收
设备到达安装地点,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10天内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在双方代表的监督下共同开箱,按照供货范围清点并形成货物接交清单,双方签字认可。
12.2.2 设备的终验收
12.2.2.1设备终验收中所需要的各种量具、工具、刀具、辅具以及检测用的各种仪器、仪表由投标方负责。
12.2.2.2 几何精度检验
检验项目和参数标准按设备出厂检验标准执行,作好相应的检验记录,在满足上述文件规定后,双方签字认可。
12.2.2.3 位置精度的检验
位置精度的检验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评价标准执行。在满足上述文件要求后,打印出位置精度评价的实测值的书面报告书,双方签字认可。
12.2.2.4 设备的功能验收
招、投标双方根据供货合同、技术协议进行功能验收。凡属功能性项目达不到上述文件规定的,则不能通过功能验收。
12.2.2.5 标准样件试切削检验
标准样件试切削图纸由投标方提供并经招标方认可,试件材料由投标方准备,切削由投标方人员进行。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及检测仪器由投标方负责。在满足图纸各项精度要求后,双方签字认可。
12.2.2.6 投标方提供该设备安装调试及终验收中所使用的润滑油、润滑脂、切削液和液压油,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清单(品牌、型号、用量)。
12.2.2.7按合同、技术协议对随机附件、备件、易损件、随机工具等的验收。
12.2.2.8按合同、技术协议对随机技术文件验收。
12.2.2.9设备安装调试、终验收及技术培训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13.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13.1 技术服务
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方应保证有常年维修服务中心,设备质保期过后,要求投标方能终身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可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及保证长期有备件供应。
13.1.1机床质保期应在终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一年。投标方在任何时候接到招标方的故障信息后,4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赶到设备现场,未换件24小时内排除故障,换件3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在质保期内,因投标方设备质量造成的停机修理,质保期顺延。
13.1.2投标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服务,排除故障时间不超过规定时间(未换件24小时内,换件3个工作日内)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15天及以上停产则扣罚100%质保金。
13.1.3在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零部件,由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修复。
13.2 技术培训
13.2.1 培训对象:操作工人、维修人员、工艺人员。
13.2.2 培训方式:现场授课或教室上课和实际操作。
13.2.3 培训时间:安装调试结束后理论和实际操作不少于5天。
13.2.4 培训目的: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被培训人员能够基本完成独立编程、使用操作、维修;设备通过终验收和技术培训合格后,双方签字形成终验收文件并开始计算质保期。
14.其它要求
投标方应在投标时提供设备标准样件图纸、检验方法及检验标准。
附件2:
询(比)价采购报名表
询(比)价采购项目名称:
公司名称 | |||
公司地址 | 邮箱 | ||
企业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注册资金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拟参与投标项目的说明 | |||
本公司自愿参加此次比价采购活动,并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以及公司对本采购项资格要求符合。 |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 年 月 日 |
标签: 数控车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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