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磋商,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TCGS*******项目名称: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内容:提供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一套,实现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用于“非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系统(用于“国有企业采购非工程货物服务含拆除工程及国有资金竞争性存放”)、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用于 “政府、国有、农村产权”交易)三类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以及运维期内运维服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磋商内容及要求。项目建设期及运维期:建设期:要求于2023年12月31前完成镇海区各平台的部署、调试,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完成项目验收并上线。运维期:自项目试运行通过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交付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系统费(含安装、测试及试运行费):0元;(2)运维费:50元/项目/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规定,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向使用本系统的投标人进行服务收费(其中产权交易中的在线竞价和拍卖方式予以免收平台使用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8.响应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9.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二)、响应人的特定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三、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磋商文件由磋商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本或纸质文本形式出售,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将采用到付款的方式,并请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采用邮寄方式的,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本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 号:331*****036*********-0002(注意该“-”号为减号,短横)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联系人:徐晶 电话:0574-********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温馨提示:响应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通过钉钉报名系统上传,并在底单上注明响应人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编号,请给予配合。四、发放磋商文件时间自2023年 9 月12 日至2023年9 月18 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响应人应下载钉钉客户端后扫描下面钉钉二维码,完整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磋商代理机构于磋商文件发放时间结束前,将通过响应人报名时的预留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钉钉报名二维码如下:
六、首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七、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2023年9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八、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元,保证金形式:银行支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提交时间:于 2023年9月22 日 16 时00 分(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到如下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帐户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帐号:520*****000538*****2816开户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电话:0574-********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发布信息的媒介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镇海)网址http://ggzy.zwb.ningbo.gov.cn/zhenhai/十一、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磋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响应人对招标人、磋商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磋商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磋商项目的其他招投标活动。(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4)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响应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则无申请资格。(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6)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镇海)”上,响应人应及时登录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责任自负。十一、对本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地 址:镇海区金华南路57号镇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项目联系人:王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4-********2.磋商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倪琪磊、沈朝伦、徐建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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