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浙江分公司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海塘临平段局部异地迁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石塘及柴塘科技服务与本体保护工程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浙江分公司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海塘临平段局部异地迁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石塘及柴塘科技服务与本体保护工程

公 告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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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海塘临平段(局部)异地迁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石塘及柴塘科技服务与本体保护工程

招标编号: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海塘临平段(局部)异地迁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石塘及柴塘科技服务与本体保护工程

招 标 公 告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海塘临平段(局部)异地迁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价格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石塘及柴塘科技服务与本体保护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分包单位。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杭州海塘临平段(局部)异地迁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科技服务与本体保护工程

2.工程地点:

①原址: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东南侧、东湖高架路东侧、月牙湖西侧

②新址:临平北高速入口处的“引水入城”公园内。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为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新开挖航道段)红线范围内的 119米石塘和驳岸桩基内的90米柴塘的异地迁移,包括石塘、柴塘的拆解、构件运输、构件存放、展示工程等。本工程建筑面积约4320平方米,层高地上约11米,包括保护棚、保护罩、辅助用房、登临平台等。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石塘及柴塘科技服务与本体保护工作。完成图纸及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等发包人指令变更工作内容。包含范围内的前期检测分析与试验、施工、检验检测及资料整理,负责与相关土建、结构、机电设备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确保石塘及柴塘科技服务及本体保护满足相关规范验收以及通过招标人、发包人的审核。投标人选用品牌性能参数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且确保选用的材料品牌及参数通过招标人、发包人的审核。

4.2.工作内容:采用对本分包工程包人工、包材料、包小型机械设备(含分包人领料、退料、自行转运的装卸车及转运的叉车等内容,招标人场内无塔吊等垂直运输设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环境保护、包免费保修、包过程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程资料、包材料的进场检测及质保体系、包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承包模式。

5.工期要求:本工程暂定计划2023年10月进场施工,工期约41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工程规模:本工程石塘长约为100米,条石总数约为*****块。柴塘共分26段,整体约6500立方米。

7.付款方式:

本工程招标人支付投标人任何款项均以投标人配合收到发包人相应工程款为前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招标人按月支付投标人上月已完合格工程量的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含工资性工程款);

(3)分包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且投标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6套(含电子文件)后,并完成与发包人结算初稿,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

(4)完成发包人对本分包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后,双方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完成后6个月内付至竣工结算价款(含增值税)的98.5%;

(5)余款1.5%作为质保金于办理结算完成且保修期满后,将剩余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

招标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满足要求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

9.招标主体:中建三局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其他:

11.1招标人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住宿,若因亚运会举办、政府回收用地等原因造成现场临建拆除,则现场工人、管理人员宿舍及办公室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

11.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要求中标单位递交不低于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如未能及时缴纳招标人有权在第一次应支付给中标人的进度款中扣除,分包合同履约期满并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后无息返还;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3个月(从招标公告发起日往前推算,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

3.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5.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以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6.投标单位需具备近3年文物修复或文物保护等相关的业绩。

7.各品类投标人要求需按以下表格中内容增加。

品类名称

各品类投标人要求对应增加以下内容

专业分包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与中建三局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中建三局涉诉分供商限用名录》和《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范围内。

8.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若开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不在华东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中,需考察合格后方可定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对于到期的资质资料需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并及时登录云筑网”店铺中心“更新完善企业信息,确保云筑网注册、认证、账号信息准确无误。

5.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附件,无需提供纸质资料。(必须提供以下扫描件上传至云筑网报名通道附件中,云筑网附件已有且未过期可不提供。)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不低于3个月)

4

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分供方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进行信用评价。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用原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原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6. 不予退还情形:

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址:(分公司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大厦36楼商务管理部

分公司联系人:唐罕清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1:秦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137*****954

项目联系人2:白晓辉(商务经理) 联系电话:183*****518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盖单位章)

年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公司(住址:)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为代理人,参与贵司项目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代理人声明:我系上述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


,浙江,杭州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文物保护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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