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壁塔技术开发及工业试验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分壁塔技术开发及工业试验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分壁塔技术开发及工业试验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分壁塔技术开发及工业试验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位于濮阳市东南部濮阳县柳屯镇,目前现有工程已形成原油加工能力最大120万t/a,油田轻烃加工能力5万t/a。本次改造工程是对现有8万t/a特种油装置中的预分馏单元进行改造,将预分馏塔更换为分壁塔,其它单元不变。使特种油装置加工抽提原料规模增加至12万t/a(实际处理11.52万t/a),相应增加混合芳烃产品的产量。

二 本改造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特种油处理工艺、装置及规模变化情况,改造工程产污环节变化及治理措施分析如下:

(1)废气:该分壁塔装置需要导热油炉加热,该导热油加热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类比该厂现有以天然气为原料加热炉烟气排放情况,该导热油炉正常情况下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SO2≤50mg/m3、烟尘≤20mg/m3、NOX≤200mg/m3的限值要求,直接高空排放。

(2)废水:①循环冷却水:本次改造工程循环冷却水增加235m3/h,类比现有循环冷却水装置运行情况,增加循环冷却水排水0.6m3/h。②工艺废水:类比现有工程特种油生产装置,改造后工艺废水从0.4 m3/h增加到0.55m3/h。

本次改造工程增加废水,与现有工程废水混合后,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50m3/h,现在污水实际处理量42.82 m3/h,本次改造工程仅增加0.75 m3/h污水,污水处理站可以满足要求。

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完成后全厂废水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也可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要求,全厂总排口废水经地埋式管道排入金堤河。

(3)固废:类比现有工程特种油生产装置,改造前后进入抽提装置物料量变化较小,抽提等设备规模并不发生变化,溶剂(环丁砜)循环量和用量不发生变化,溶剂再生过程产生的废溶剂(缩聚物)不发生变化(现有特种油处理装置废溶剂产生量0.3t/a),仍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由于本次改造工程增加高噪声设备较少,且装置位置位于厂区中间,不会改变厂界噪声现状,改造后厂界噪声仍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5)风险:本次改造工程建设主要依托现有生产装置进行建设,工程内容不涉及新的重大危险源,评价分析改造前后主要危险源及环境风险因素基本不发生变化,根据中原油田石化总厂全厂危险化学品的分布和储存量情况及对大气的污染、人群健康的危害分析,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各危险物质泄漏时不会出现半致死浓度范围或半致死浓度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工程在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建设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选厂址不新征土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建设能够为当地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后,各种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项目风险水平可以接受。项目建设能够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因此,项目建设及其选址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公众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企业周围群众可以到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查阅期限为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13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设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13日。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直接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770 电子邮件:wlaqk@126.com

评价单位名称:河南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含传真) 电子信箱:hghbz@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建设东路37号 邮政编码:450052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环评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石油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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