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充电桩检定检测装置招标公告
车载充电桩检定检测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iqzb-079(2023)项
采购单位: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2023年9月
目录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编号:Stiqzb-079(2023)项 |
2 | 项目名称: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车载充电桩检定检测装置采购 |
3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4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本院组织) |
5 | 质量要求: 详见第二篇:招标范围项目及要求 |
6 | 招标上限:29.9万元。 |
7 |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需供应商预付设备费用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收到后,我院支付供应商全款。 |
8 | 投标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营能力和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转包。 |
9 | 招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需分两册,单独封装)。 |
10 |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2日11:00 投标书递交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花宫道8号 |
11 | 项目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花宫道8号 |
12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13 | 报名方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将报名表在报名截止之日前递交至招标方,联系方式:绍兴市越城区沥海镇花宫道8号,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高先生0575-********。 |
14 | 采购人: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采购人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花宫道8号 联系电话:0575-******** 传真号码:0575-******** 联系人:高先生 |
15 | 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9日。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网站(网址:http://www.stiq.org),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1. 总则
1. 招标文件适用范围
1.1、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车载充电桩检定检测装置采购。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
2. 定义
2.1 “中标人”系指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招标通知书的投标人。
2.2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货物制作所需材料、制作、运输、检测、保修等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5 合格的投标人
2.5.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制作能力和销售商家,具有良好的履约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3.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及条件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3.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3. 投标主体及其分包单位(如有分包,且分包项目要求相应资质的)均需完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
3.4. 投标人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和商务文件资料”和“报价”两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4.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下述文件: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1.2投标详细配置及技术偏离表;
4.1.3提供相关标段成功案例及优惠条件;
4.1.4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4.1.5投标报价表;
4.2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排序打印装订。
5. 投标报价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等附表要求填写。
5.2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格使用产品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知识产权等一切费用。
5.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5.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
6. 投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用A4纸张装订成册并密封。
6.2 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 开标
7.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7.2 招标人将对开标情况作详细记录。
8. 评标
8.1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自行组织质检院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监督开标、评标工作。
8.2 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9. 结算办法
合同到期凭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支付相应服务款。
10. 中标要求
10.1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0.2 中标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带来的各种损失。
2. 招标范围项目及要求
1、设备名称:车载充电桩检定检测装置 2、设备数量:见下表
3、设备采购要求: 3.1技术要求 1. 非车载充电机检测装置 1. 主要功能 1.1. 满足250A标准直流充电枪插座模拟功能,插座定义满足GB/T*****.3-2015及Q/GDW 1234.3-2014相关要求; 1.2. 具备DC+、DC-、PE、S+、S-、CC1、CC2、A+、A-各个触点回路状态采集接口,通信接口:USB2.0、RJ45、RS232、Wifi; 1.3. 具有R4、R5等效电阻模拟功能,满足GB/T*****.1-2017(控制导引电压限值测试)范围:(0~1000)V,电压稳定精度:0.5%,满足非车载充电机启动要求; 1.4. 采用大屏幕显示器,触摸屏操作,操作简单,使用方便; 1.5. 可对非车载充电机的输出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能和充电时间进行直观显示; 1.6. 采用高精度标准电能计量单元; 1.7. 满足JJG1149-2022可对非车载充电机进行外观检查、工作误差、时钟示值误差试验; 1.8. 内置电动汽车BMS模拟器,可进行参数配置,通讯协议支持GB/T*****-2015; 1.9. 仪器具备充电枪接口以及负载输出接口,接口满足(GB/T*****.3-2015)要求; 1.10. 电压、电流以及供电电源之间相互隔离,安全性、可靠性高; 1.11. 配备电能脉冲输入接口和标准电能脉冲输出接口,可测量充电桩的电能脉冲输出; 1.12. GPS授时,小于1s/d; 2. 技术参数 2.1. 直流电压测量 测量范围:0-1000V(DC); 测量准确度:0.05% RD(1V—1000V); 显示位数:7位显示; 纹波测量准确度:± 0.5%*RG; 2.2. 直流电流测量 测量范围:0-300A(DC); 测量准确度:0.05% RD(5A--300A); 显示位数:7位显示; 纹波测量准确度:± 0.5%*RG; 2.3. 直流功率电能测量 功率测量准确度:0.05% RD(10V—1000V, 5A—300A); 电能测量准确度:0.05% RD(10V—1000V, 5A—300A); 2.4. 输入输出电能脉冲 输出电能脉冲:输出电能脉冲最高频率60 kHz; 输入电能脉冲:频率≤100 kHz,电平:0~5V; 2.5. 时钟时刻误差: <1s/d; 2.6. 内置温湿度测量; 1)温度 温度范围:-40℃~80℃; 温度准确度:±0.3℃; 温度分辨率:0.1℃; 2)湿度 湿度范围:0%RH~99.9%RH; 湿度准确度:±5%RH; 湿度分辨率:0.1%RH; 2. 交流充电桩检测装置 1. 主要功能 1.1. 设备采用标准模块化设计; 1.2. 设备要实现GB/T*****.1-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规范的技术要求; 1.3. 设备带有L1、L2、L3、N、PE、CP、CC检测端子,CP、CC、PE各个触点回路通断的开关,可实现各路通断故障状态仿真模拟功能,配置通信接口USB2.0、RJ45、RS232、Wifi; 1.4. 设备带有车辆端R2电阻、R3 电阻仿真等效电阻模拟功能;满足GB/T*****.1-2017(CP回路电限值测试)、*****.1-2015相关要求; 1.5. 采用大屏幕真彩LCD液晶显示器,触摸屏操作,操作简单,使用方便; 1.6. 可对交流充电桩的输出电流、输出电压、输出电能和充电时间进行显示; 1.7. 满足JJG1148-2022要求,可对交流充电桩进行外观检查、工作误差、时钟示值误差试验; 1.8. 仪器具备充电枪接口以及负载输出接口,接口满足(GB/T *****.2-2015)要求; 1.9. 电压、电流以及供电电源之间相互隔离,安全性、可靠性高; 1.10. 配备电能脉冲输入接口和标准电能脉冲输出接口,可测量充电桩的电能脉冲输出; 1.11. 配备USB,RJ45、Wifi和RS-232/485标准接口,方便数据拷贝和通讯连接; 2. 技术参数 2.1. 交流电压测量 测量范围:0-480V(AC); 测量准确度:0.05% RD(30V—480V); 测量分辨率:0.01%*RG ; 2.2. 交流电流测量 测量范围:0-80A(AC); 测量准确度:0.05% RD(0.05A--80A);0.1% RD(10mA–50mA); 测量分辨率:0.01%*RG ; 2.3. 交流功率电能测量 功率测量准确度:0.05% RD(30V—480V, 50mA—80A,PF≥0.5); 电能测量准确度:0.05% RD(30V—480V, 50mA—80A,PF≥0.5); 2.4. 功率因数测量 测量范围:-1 ~0~+1; 2.5. 相位测量 测量范围:0—359.99°; 2.6. 2时钟时刻误差 <1s/d 2.7. 输入输出电能脉冲 输出电能脉冲:输出电能脉冲最高频率66 kHz; 2.8. 输入电能脉冲:频率≤100 kHz,电平:0~5V; 2.9. 内置温湿度测量 1)温度 温度范围:-40℃~80℃; 温度准确度:±0.3℃; 温度分辨率:0.1℃; 2)湿度 湿度范围:0%RH~99.9%RH; 湿度准确度:±5%RH; 湿度分辨率:0.1%RH; (三)交直流一体化负载车载设备 1. 电压输入:0~1000V; 2. 电流输入:0~240A; 3. 负载功率:总功率120kW,单个最大容量120kW,满足500V,120A;750V,120A;1000V,120A不同规格充电桩恒流检测需求: 4. 加载精度:±3%; 5. 电流最小步进:0.1A; 6. 温度测量范围:-55℃—125℃ 7. 负载调整模式: 恒阻模式、恒流模式、恒压模式、恒功率模式; 8. 负载箱可程控,且负载箱之间可级联,负载箱输出功率最大120kW; 9. 仪器具有急停和绝缘接地保护检验功能; 10. 保护功能:配置电参数监控模块,具备电压和电流实时监测,对异常的电压和电流进行判断并中止负载的连接,具备温度过高时自动报警保护; 11. 温度测量精度:±1℃; 12. 温度测量分辨率: 0.1℃; 13. 输入阻抗:1兆欧以上; 14. 耐压绝缘:1000V 以上; 15. 散热方式:采用后尾门高效率散热方式,防止对车内仪器产生高温老化,负载箱车载一体设计,无需人工二次搬动,投标时提供图片证明; 16. 工作电源:AC 220V±15%; 17. 通讯接口:RS232、485、can; (四)车载电源系统 1. 市电、电池可切换; 2. 超长寿命电池:大于1000次充放电循环; 3. 高、低温性能好; 4. 智能化芯片设计提高锂电池的存储能力; 5. 持续输出功率:3000W; 6. 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 7. 电池容量:不小于20kWh; 8. 充电适配器:DC96V; 9. 充电时间:10~12H; 10. 交流输出电压:220V; 11. 输出频率:50/60Hz; 12. 输出波形:纯正弦波; 13. 充电模式:支持直流充电枪、交流充电枪、市电充电模式; 14. 其他 1) 含正弦波逆变器:功率 6kVA; 2) 工作环境温度:-10℃~50℃; 3) 工作环境湿度: 相对湿度45%~85%,不凝结; 4) 保护方式:过充保护、过放保护、过载保护、高温保护、短路保护; 5) 显示内容: 直流电压、直流电流、电池剩余电量、有功功率、剩余使用时间; (五)集成控制平台 1. 系统功能 1.1. 满足JJG1148-20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试行)》要求; 1.2. 满足JJG1149-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试行)》要求; 1.3. 满足GB/T*****.1-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第1部分:供电设备》,可对交流充电桩和非车载充电机进行互操作性检测; 1.4. 满足GB/T *****-2017《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可对非车载充电机进行协议一致性测试; 1.5. 操作终端:提供仪器配套数据采集输出系统一套 (六)其他要求 1. 可靠性试验要求 充电桩检测相关设备结构设计符合充电场站现场检定场景需求,仪器通过GB/T2423.10-2019《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投标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 电能计量试验要求 充电桩检测相关设备满足JJG1148-20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试行)》、JJG1149-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试行)》要求,投标时提供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 满足新规程的要求 非车载充电机检测装置在满足计量准确度等级0.05级(参考ZJIM/JC DN 001-2020《直流标准电能表校准方法》)的基础上,还应符合JJG 1192-2023《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校验仪》检定规程的要求。 交流充电桩检测装置在满足计量准确度等级0.05级(参考JJG 1085-2013《标准电能表检定规程》)的基础上,还应符合JJG 1193-2023《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校验仪》检定规程的要求。 交直流一体化负载车载设备,如后续出相应充电桩检定装置负载的国家检定/校准规程规范或者浙江省地方规程,则由厂家免费升级并达到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注:以上充电桩检测相关设备可以是交流充电桩现场校验仪或测试装置、非车载充电机现场校验仪或测试装置,证明相关实力。 | ||||||||||||||||||||||||||||||
4、交货时间 本次公开采供完成后60个自然日内,免费送货到我院,完成安装调试。 | ||||||||||||||||||||||||||||||
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上限价29.9万元,报价高于上限价,报价无效;报价中应包含运费、拆窗吊装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设备计量费、所有配件的费用以及溯源证书的费用。 | ||||||||||||||||||||||||||||||
6、质保要求: 1、质量三包,整套设备质保期至少1年; 2、质保期内,系统发生任何故障,供应商应无偿地承担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和维修保养的义务;终身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和维护;终身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3、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外,供应商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应24小时内尽快赶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4、供应商应派专门工程师免费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培训结束后确保操作人员可达到全面掌握设备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能熟练操作设备; 5、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需供应商预付设备费用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收到后,我院支付供应商全款,待合同签定服务期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我院返还1.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7、验收要求: 1、由供应商负责运输安全,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全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要求; 2、采购方在供应商送货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根据合同及使用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验收标准:提供设备的溯源证书(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述三家单位其中之一,整套设备经现场试验可以正常运行。 |
3. 评标办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技术商务分70分,价格分3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本次评标评委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2.1技术商务分(70分)
1 | 投标设备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2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指标每有一项超过招标文件的加1分,最高加5分 |
2 | 技术保障方案评议(12分) | 针对该仪器设备品类和服务要求提供细致的技术保障方案,依据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评价。(如投标人在华东地区或浙江地区拥多个独立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一般得7分,较好得9分,好得12分(由评委根据方案比较酌情打分)。 |
3 | 销售业绩(15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同类产品、成功销售案例证明划分档次打分,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及同类型检定机构购置的业绩,特别是浙江省内技术机构的购置率(附清单),一般5分,良好10分,优秀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未能提供的不得分)。 |
4 | 投标人实力(9分) | 投标产品公司规模、历史、实力、知名度等(由评委比较打分), 一般得5分、较好得7分、好得9分。 |
5 | 售后服务(7分) | 满足标书售后服务要求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厂方承诺免费保修时间每增加壹年加1分,最高加2分。 |
6 | 标书制作及服务承诺(2分) | 投标文件制作情况,询标情况(包括技术、服务承诺及现有用户的售后服务等情况),差的得0分,一般的得1分,好的得2分。 |
3.1价格分30分
3.1.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1.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4. 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标 项:
招标编号:
序号 | 名称 | 货物的制造商或服务的提供商 | 品牌(如有) | 数量 | 型号和规格(或具体服务)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期 | 质保期/服务要求(年限) |
1 | |||||||||
2 | |||||||||
3 | |||||||||
4 | |||||||||
投标总价 | 小写: | ||||||||
大写: |
单位:元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报价无效。
2.采购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供应商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
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5.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服务方案、次数或人数、服务年限等,产品包含但不仅限于: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商、数量、质保期等。
6.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请把上述涉及的内容完整填写在报价一览表中。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组织的 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表人无权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检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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