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电机回收服务商招选项目-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电机回收服务商招选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电机回收服务商招选项目 | ||
项目编号: | GF-FZB********-003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一批废旧电机的回收服务。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电机回收服务商招选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一批废旧电机的回收服务。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5 | ||
交货期说明: | 自采购人下发通知后15个日历日完成全部回收工作。 | ||
招标/采购范围: | 一批废旧电机的回收服务。 | ||
资格条件: | (一)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证明文件:深圳信用网打印相应材料加盖公章,网站地址:https://www.szcredit.com.cn); (三)报名人须提供废旧金属收购行业备案证书(证明文件: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人须具有1000平方米及以上垛放场地(证明文件:垛放场地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人近3年(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须具有 3 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1至3全部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 2.业绩合同内容:报废物资回收协议合同,或一次性回收废旧物资¥50万元以上的合同; 3.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需提供上传扫描文件),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买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六)报名人近五年(2018年至报名截止日)无不良记录(企业自证材料); (七)母、子公司、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报名; (八)非深圳市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深圳市内具备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深圳市内注册的全资公司或分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股东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报名人如需进行现场踏勘,请提前一天与采购人进行预约排期,踏勘预约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17:30分,逾期则不接受踏勘预约申请。 | ||
联系人: | 原梓竣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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