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第六批药品公开询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蚌埠市第六批药品公开询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继续做好我市公开询价工作,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形成,保障临床短缺药品供应,满足参保群众就医用药需求,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合理形成暂行办法的通知》(蚌医保发〔2019〕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蚌埠市第六批药品公开询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询价方式

本次药品公开询价将采取先报名,后公开竞价方式开展。符合竞价条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配送权的配送企业)首先对本次拟公开询价药品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成功企业在公开询价时现场填写报价单,报价单填写限定时间为5分钟,合理有效报价最低的,为拟中选药品企业。

二、企业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4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蚌埠市医保局1602室,地址:市社保大厦16楼(市政府北门斜对面)。

3.报名携带资料:企业工商注册及配送业务资质证明、企业授权委托书、企业取得询价药品配送权资料和报名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开询价

1.时间安排:9月16日上午9:00正式开始药品公开询价工作。各企业参与报价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地点,进行现场抽签,确定报价顺序。

2.询价地点:蚌埠市社保大厦16楼1613会议室(市政府北门斜对面)。

四、相关工作要求

1.为确保药品询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询价工作将邀请纪检监察、证风行风评议员以及部分医疗机构业务负责人全程参加,现场公布拟中选企业结果,并在蚌埠市医保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开公示。

2.各报名企业需按《蚌埠市药品公开询价工作方案》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询价资料,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当即取消参与询价或中选资格,并列入蚌埠市非诚信企业名单。

3.参与询价企业人数限定在1-2人(携带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询价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现场工作秩序,按询价工作规定流程进行相应操作。

联系人:苏倩,联系电话:0552-*******

附件:

1.蚌埠市药品公开询价工作方案

2.授权书

3.蚌埠市第六批公开询价药品明细

2023年9月12日

蚌埠市药品公开询价工作方案

为满足临床短缺药品市场供应,不断规范我市药品询价采购工作,确保询价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67号)、安徽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常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秘〔2020〕104号)和市医保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合理形成暂行办法的通知》(蚌医保发〔2019〕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临床短缺药品进行公开询价,现将蚌埠市第六批药品公开询价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引导药品价格形成合理机制,有效解决短缺药品供需矛盾,保障短缺药品临床供应,满足患者用药需求。不断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纠正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切实降低药品价格,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降低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二、采购主体

本次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主体为蚌埠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药品联合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询价原则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供应商数量低限原则。参与每种药品品规报价的企业数量不得少于3家,低于3家的,该药品不再参与本次公开询价。

(三)坚持申请药品价格调整的企业,不参与该品种品规询价。

(四)一次性报价原则。参与报价的企业,对参与报价药品只允许申报一个不得更改的价格。

(五)最低价原则。采购合同应授予符合采购主体需求的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六)如遇国家、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支付价政策调整,从其规定执行。

三、询价流程

药品询价工作由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开展,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具体实施。公开询价的企业范围为:当前在蚌埠市域内(含三县)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配送业务的配送企业、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安徽区)勾选的配送企业以及具有配送资质的生产企业。参与询价的企业必须取得询价药品配送权。

(一)询价范围。本次公开询价仅针对竞争性强、使用量大、临床必需目录内药品,参与本次询价的企业按药品通用名、剂型及规格统一进行竞价。对询价目录内的药品,无论目前是否在省平台挂网,均须参与公开询价。

(二)询价对象。参加询价的企业须按要求,书面授权一个自然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为企业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询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开询价不接受2019年以来被省、市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及“黑名单”企业的报名申报。

(三)报价方式。报价采取现场填写《药品报价单》的方式,时间为5分钟。报价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收回报价单,对报价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现场公布拟中选企业。若同品规出现报价结果相同的情况,不能确定中选企业的,将组织报价相同的企业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第一次申报价格)。

(四)报价确认。参与报价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该药品品规不进行公开询价。中选企业的报价,高于本单位在周边省市公立医疗机构实际供应价的,取消其中选资格。报价较拟申请调整药品价格低5%以内的,视为不中选。报价结果由企业授权代理人及询价小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确认签字后,由市医保局留存归档。

(五)结果公示。询价结束后,询价结果将在蚌埠市医保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结果实施。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由蚌埠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与药品中选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中选药品供应价格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调整。中选企业应提交中选药品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承诺书。

对于恶意串通报价的,直接取消其参与询价资格,并列入市不诚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我市药品采购招投标及公开询价工作。

中选企业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保障中选药品及时有效供应的,直接取消其该药品中选资格,并列入市不诚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我市药品采购招投标及公开询价工作。

四、监督保障

(一)成立药品公开询价工作组,进行现场监督并开展相关公开询价工作。企业授权代理人及现场工作人员按照询价纪律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二)公开询价中选药品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严禁二次议价,落地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和评价,对中选药品配送率达不到90%的药品供应企业实行淘汰制。

(三)最低有效报价较申请调整的药品价格低5%以内(不含5%)的,该药品由原申请价格调整的企业保障供应。

(四)中选药品适用范围为申报及后期采购该药品的医疗机构,药品配送、货款结算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公开询价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

授 权 书

蚌埠市医药采购联合体:

本公司申请参加本次公开询价工作,遵守蚌埠市药品采购的相关规定,所提交的材料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委托授权正式员工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作为本公司企业授权代理人,代表企业负责本次药品公开询价相关工作。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蚌埠市第六批公开询价药品明细表

序号

通用名

剂型

规格

预采购量(片/粒/袋/支)

1

盐酸异丙嗪注射液

注射液

1ml:25mg

*****

2

盐酸消旋山莨菪碱注射液

注射剂

1ml:10mg

*****

3

盐酸地尔硫卓片

片剂

30mg

******

4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注射剂

1ml:5mg

******

5

呋塞米片

片剂

20mg

*******

6

盐酸胺碘酮片

片剂

0.2g

******

7

感冒灵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咖啡因4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4毫克)

******

8

尼可刹米注射液

注射液

1.5ml:0.375g

*****

9

苯巴比妥片

片剂

30mg

*****

10

异烟肼注射液

注射剂

2ml:0.1g

*****

11

注射用苄星青霉素

注射剂

1瓶/瓶

7404

12

醋酸泼尼松片

片剂

5mg

******

13

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

注射液

1ml:10mg

******

14

盐酸洛贝林注射液

注射剂

1ml:3mg

7646

15

艾司唑仑片

片剂

1mg

******

标签: 第六批药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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