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变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变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工作的公告
内容:
各供应商:
为加强入网设备质量控制与管理,提升公司新采购变电智能设备质量水平,拟开展2022年变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工作。本次检测采取供应商自愿送检原则,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送样检测目录与范围
本次送样检测工作涵盖3大类18个品类。详见下表:
序号 | 品类名称 |
(一) | 在线监测装置 |
1.1 |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在线监测装置 |
1.2 | GIS特高频局部放电在线监测装置 |
1.3 | 变压器铁芯接地电流在线监测装置 |
1.4 | 变压器中性点直流电流在线监测装置 |
1.5 | 电能质量监测终端 |
(二) | 视频图像监控终端 |
2.1 | 固定摄像机 |
2.2 | 红外高速球型摄像机 |
2.3 | 白光一体化云台摄像机 |
2.4 | 红外一体化云台摄像机 |
2.5 | 双光谱红外热成像云台摄像机 |
2.6 | 双光谱红外热成像球型摄像机 |
2.7 | 全景凝视摄像机 |
2.8 | 卡片机 |
(三) | 数字化表计 |
3.1 | 数字化SF6密度表 |
3.2 | 变压器数字化瓦斯继电器 |
3.3 | 变压器数字化油位计 |
3.4 | 变压器数字化油温计、绕组温度计 |
3.5 | 数字化避雷器泄漏电流表 |
二、送样检测工作开展流程及时间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请按送样要求(附件3)和收费情况说明(附件2),办理相关手续,规范开展送样工作,开展时间如下:
(一)在线监测装置
序号 | 阶段 | 开始时间 | 截止日期 | 备注 |
1 | 提交报名申请书及缴费 | 2022年8月29日 | 2022年9月16日 | 先缴费后送样 |
2 | 送样 | 2022年9月22日 | 2022年9月23日 | |
3 | 检测实施 | 2022年9月26日 | 2022年12月23日 | 具体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
4 | 报告编制签发 | 2022年12月24日 | 2022年12月30日 |
(二)视频图像监测装置
序号 | 阶段 | 开始时间 | 截止日期 | 备注 |
1 | 提交报名申请书及缴费 | 2022年8月29日 | 2022年9月16日 | 先缴费后送样 |
2 | 送样 | 2022年10月27日 | 2022年10月28日 | |
3 | 检测实施 | 2022年10月29日 | 2023年6月14日 | 具体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
4 | 报告编制签发 | 2023年6月15日 | 2023年6月30日 |
(三)数字化表计
序号 | 阶段 | 开始时间 | 截止日期 | 备注 |
1 | 提交报名申请书及缴费 | 2022年8月29日 | 2022年9月25日 | 先缴费后送样 |
2 | 送样 | 2022年10月17日 | 2022年10月20日 | |
3 | 检测实施 | 2022年10月25日 | 2023年6月14日 | 具体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
4 | 报告编制签发 | 2023年6月15日 | 2023年6月30日 |
三、送样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揽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变电智能设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直接报名参加送样检测。
(四)送检单位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市场禁入处罚。
四、检测机构
委托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变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工作。
五、检测依据
本次送样检测依据公司统一组织制定的变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技术方案开展,详见附件1。
六、检测工作实施
(一)送样检测采取自愿原则,由符合本方案资质要求的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检。相关的样品制造、检测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参检供应商需在送检样品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样品不予接收。收费说明详见附件2。
(二)供应商完成费用缴纳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提前或逾期送检一律不受理,送样日期截止后,检测工作正式开始,期间不得申请退检,送检供应商应按检测机构安排,配合开展样品调试,不得无故拖延。送样检测流程说明详见附件3。
(三)为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此次送样可采用现场送样和物流送样两种方式,参检供应商自愿选择,风险自担。
(四)检测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参检样品,检测过程发现样品不满足送样要求的,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五)公司委托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收集、审核送样检测结果情况,包括本单位及其它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
(六)检测工作结束后,供应商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需在收到电子版检测报告3个工作日内向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检测机构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组织复检,复检只针对原样品,复检结果若未改变,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测试不通过,不予开展复检。
(七)当送检供应商与检测机构对检测方法或判定标准的理解存在争议时,由公司供应链部与生技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评议会,就争议事项进行讨论明确。
(八)本次检测合格结果长期有效。当技术规范、产品结构或核心零部件发生重大调整时,原送检设备不满足现行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供应商应重新送检。
七、工作联系人
南网科研院品控技术中心,罗工,联系电话020-********。
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部
南方电网公司生技部
2022年8月24日
附件:
附件1: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变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技术方案
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变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收费情况说明
附件3: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变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要求和流程说明
附件下载:附件1: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变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技术方案.zip
附件下载: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变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收费情况说明.docx
附件下载:附件3: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变电智能设备送样检测(第一批)要求和流程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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