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淘砾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二次
通化市淘砾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JLGH-2023-03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通化市淘砾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通化市淘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化市淘砾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二次);
2.2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通化市淘砾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2.4 计划工期:2023年10月15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5 建设地点:按甲方要求;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每日的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2020年-2022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信用查询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131幢1-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8日下午13:30时;
地点为: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沿江路一号楼门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淘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0*****2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沿江路一号楼门市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3*****013
标签: 淘砾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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