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9-1油田开发项目修井机采办计划公告
垦利9-1油田开发项目修井机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垦利9-1油田开发项目采办计划)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修井机提升系统及附属设备 | 该采办包主要包含:提升系统及配套设备、电控系统、高压泥浆泵、液控系统、旋转系统、通讯系统、立管节流压井管汇系统、消防设备、司钻房及钻井仪表、火气系统、照明灯具、FM200、等共计1台套。 满足标书技术要求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需满足标书技术要求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2023.12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OHSAS*****)或GB/T***** (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API Q1、API 4F、API 8C及API 7K资质证书;投标人所投钢丝绳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API 9A资质证书;投标人所投高压管线和阀门、法兰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API 6A资质证书;投标人所投节流压井系统设备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API 16C资质证书。并可在API官方网站(https://mycerts.api.org/Search/CompositeSearch/)核实。 如投标人系分公司的,经母公司授权许可后,使用了母公司资质的,除外。 (3)投标人须为海洋修井机主体及提升设备(是指:井架、底座、绞车)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套钻井或修井(提升能力≥180T)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该业绩中应至少包括井架、底座、交流变频驱动绞车。 投标人承诺所选取的高压管汇、电控系统(至少包括绞车变频控制系统、转盘变频控制系统、修井泵或泥浆泵变频控制系统)的供货方能提供近十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1套应用于钻井或修井设备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首页,签章页;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材料清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材料清单,均视为无效业绩。 | |
2 | 修井机防喷器及控制系统 | 双闸板、单闸板、环形及储能器、升高立管、BOP吊等共计1台套。 满足标书技术要求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2023.12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提供与产品相关的HSE和质量控制管理程序。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GB/T*****(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OHSAS*****)或GB/T***** (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投标人需为防喷器组的制造商,具备并提供①有效的API Q1、②设计制造认证API Spec 16A;③提供配套高压管件的生产商应具备API Spec 6A生产资质;④防喷器控制系统的生产商应具备并提供API Spec 16D生产资质;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无不良合作记录;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防喷器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套防喷器组(至少应包含环形防喷器、单闸防喷器、双闸防喷器、四通)的供货业绩。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防喷器控制单元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套投防喷器控制单元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首页,签章页;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材料清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材料清单,均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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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9月13日)至( 2023年9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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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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