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机场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机场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机场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安康机场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西部机场集团安康机场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无

1.4 采购范围:采购痕量爆炸物探测仪两台。

1.5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 安康富强机场

1.6 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1.7 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以签订合同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财务要求: 注册资金50万以上提供近一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业绩要求:具备销售痕量爆炸物探测仪设备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

(4)信誉要求: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无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 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7时,进行意向报名。

3.1.1报名可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线下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至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富强机场综合办公楼: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章且不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由法定授权人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公章且不退)

3.1.2采取线上报名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加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采购人确认收到报名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将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

3.2采购文件为电子形式,请供应商准备储存设备或提供电子邮箱地址。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西部机场集团安康机场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及电话:西部机场集团安康机场有限公司纪委 0915-*******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部机场集团安康机场有限公司

采购负责人: 陈强

电 话: 180*****565

技术负责人: 洪斌

电 话: 198*****681


2023年9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探测仪 爆炸物 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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