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房屋补偿基准价评估服务项目的邀请招选公告
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房屋补偿基准价评估服务项目的邀请招选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办〔2017〕28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南政文〔2017〕627号)等有关规定,拟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应当选择五家以上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基准价评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房屋补偿基准价评估服务项目
1.2评估地点: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涉及的征收范围。
二、评估内容及要求
2.1评估内容:《南安市官桥镇余丰街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评估,具体包括:自建房民宅的基准价、成套住宅的基准价、店面的基准价、工业厂房的基准价、新建安置住宅的基准价及新建安置店面的基准价。
2.2提交评估报告时间和数量:依委托合同约定。
2.3评估费用:基准价收费依据《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规定的“其他收费标准”的第1项规定计费。
三、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3.1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泉州区域外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本市应设立有分支机构。
3.2受邀评估机构需为《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内的会员机构(详见附见4)。
3.3同时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
3.4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3.5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3.6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经验。
四、受邀单位名单、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起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 月14日17:30止。
4.2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小区21幢1603号(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小吴135*****467
4.3受邀请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
五、受邀单位报名资料
报名单位须到报名地点提交资料,报名资料含报名表和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5.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5.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泉州区域外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还应提供泉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复印件、拟签字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格证复印件。
5.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5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
5.6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7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经验(如合同等)。
5.8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机构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胶装成册。
六、评估机构选取办法
6.1在报名截止时间时接受邀请并参加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少于5家,或符合资格条件不足5家,将依法重新组织招选。
6.2若邀请的5家评估机构报名并符合条件的,则确定该5家评估机构为中选的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6.3依法中选的5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可自行协商推举其中一家作为牵头估价机构;不能协商推举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中选的5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公开选定一家作为牵头估价机构。
七、公开选定时间及要求
7.1公开选定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5:30,选定地点为官桥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届时请准时参加(未到场的视为放弃)。
7.2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按时签到并进行核验,选定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选资格。
八、其他事项
8.1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可以直接从原参加招选评估机构中重新随机抽取,确定新的中选单位,也可以重新组织招选,并报本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2代理服务费:每家中标单位支付900元。缴纳方式:转账或现金。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135*****467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小区21幢1603号
特此公告。
附件:
1.评估机构报名表
2.授权委托书
3.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邀请评估机构名单
4.《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
泉州市美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标签: 余丰片区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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