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漯河市郾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漯河市郾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郾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郾采磋商采购-2023-54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98,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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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根据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 年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三普组发〔2023〕1 号)的要求,漯河市郾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项目,对漯河市郾城区辖区范围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土壤进行外业采样,摸清土壤质量家底。组建外业采样调查队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包装与运送、数据保存和上传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 11月 30 日前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同一投标人,中小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2.3.1 响应人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人员技术领队需参加省级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需提供培训证书或通过考核的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土壤学、农业学、环境学、生态学、地球化学、地质水工环、测绘、地质物化探)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并参加省级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另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的视为有效。 2.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备注:1.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 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法定代表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以上查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 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源汇区宝塔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漯河市市民之家 5 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并到现场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 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服务费收取: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豫招协【2023】002 号文;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中兴南路商都路建正东方中心B座812室 | |||||||||||
联系人:姚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姚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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