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新能源车换电站建设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阿克苏市新能源车换电站建设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阿克苏市新能源车换电站建设管理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其他电气设备

采购单位 阿克苏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 阿克苏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17: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11:30
开标地点 阿克苏市公证处(阿克苏市太百购物中心五楼)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国盛
项目联系电话 135*****679
采购单位 阿克苏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纺织工业城宁波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7-*******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孚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679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新能源车换电站建设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gkzb-10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新能源车换电站建设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计划新建1座新能源车换电站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期:5年(中标单位到期后享有优先续约资格,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能体现岀查询相关结果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4)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5)提供投标截止前 6个月社保局出具(盖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缴纳明细,含委托代理人,入职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时间计算。(6)企业完税证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9)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2号楼2单元701

方式: 提交报名资料后获取。(报名资料详见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公证处(阿克苏市太百购物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纺织工业城宁波路16号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孚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怡和丽园小区            

联系方式:135*****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国盛

电 话:  135*****6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管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孚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