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挂石密封圈口维修及窗户更换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挂石密封圈口维修及窗户更换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挂石密封圈(口)维修及窗户更换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大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2日 17:3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6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冬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6-******* | ||
采购单位 |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安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186*****5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冬雪0436-******* |
项目概况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挂石密封圈(口)维修及窗户更换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B2023-012
项目名称: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挂石密封圈(口)维修及窗户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挂石密封圈(口)维修及窗户更换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B2023-012
项目名称: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外挂石密封圈(口)维修及窗户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声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声明函;
(6)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大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大安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5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冬雪
地址: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
联系电话:043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声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与本项目相关内容;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声明函; (6)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大安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186*****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安市盛世御景湾门市东数第一门
联系方式:刘冬雪0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冬雪
电 话: 043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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