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新区公安高速巡逻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滨新区公安高速巡逻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湖滨新区公安高速巡逻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https://www.etrading.cn/hubinlist.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JY111*****117********
(二)项目名称:湖滨新区公安高速巡逻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40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40万元
(六)采购需求:湖滨新区公安高速巡逻艇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及调试。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玻璃钢船舶制造资质认可证书,或国家相应合法合规机构颁发的船舶建造适检条件评估报告或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资质证明、船舶制造企业生产条件证明或类似证明文件,或国家相应合法合规机构颁发的其他证明供应商具备采购规格船舶建造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有效的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9月13日09:00至2023年9月15日18:00。
(二)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https://www.etrading.cn/hubinlist.html)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https://www.etrading.cn/hubinlist.html)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527-********,客服热线:**********-5。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谈判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谈判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3年9月19日15: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https://www.etrading.cn/hubinlist.html)的供应商业务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常用下载”。
(三)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https://www.etrading.cn/hubinlist.html)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参与谈判。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迎宾大道1616号
联系方式:张先郓 150*****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华康路55号
联系方式:陈梦帆 ******** 185*****3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梦帆(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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