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131072*****001
宿迁中合农产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已经按宿豫行审发【2022】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新庄镇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9元,采用10KV双路电源供电,包含总配电室1座,分配电室2座,供电容量为2台2000KVA干式变压器、4台1600KVA、2台1250KVA、2台1000KVA干式变压器等,总容量*****KVA。
1.3 工 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10.20;竣工时间:2024.2.16(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验收送电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可选择通过建行融资平台进行付款,相应融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收款前需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账户,并在建信融通平台注册、实名认证(https://www.ccbscf.com/portal/index.html)。如有疑问请拨打建信融通平台客服电话**********(说明是中国农批的供应商)。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10kV配电工程,具体内容包括红线外至总配电室的10kv管井、土方工程、电缆、电管、配电室的变压器、高低压柜、直流屏、母线槽采购及安装、总配电室至分配电室的10kv管井(含管)及电缆工程、配电室设备槽钢基础的预留预埋、电缆沟盖板、配电室的接地工程、电力监控系统、绝缘垫以及模拟盘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红线外至总配电室的管井和电缆工程暂定量,具体以最终电力公司的室外电源柜为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4.9 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3日09:00至2023年09月18日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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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中合农产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生态环保创业园杉荷大道14号 | 地 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 |
联系人:谢发权 | 联系人:董安国 |
电 话:138*****255 | 电 话:189*****056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 邮 编:/ |
E-mail:/ | E-mail:*********@qq.com |
2023年09月12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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