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西南金茂绿建东部新区智慧能源中心项目吊车租赁招标

二局三西南金茂绿建东部新区智慧能源中心项目吊车租赁招标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金茂绿建东部新区智慧能源中心项目

2、工程地点:成都市东部新区空港新城南中心片区(成都市简阳市花厂村)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99平方米(其中:地上*****.45平方米;地下8747.54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4层。

二、招标形式及范围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2、招标范围:金茂绿建东部新区智慧能源中心项目吊车租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

1、分包单位需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授权)。

2、具有机械设备租赁相关经营范围的单位,并在云筑网招标平台(https://www.yzw.cn/)完成注册及认证,确保能在云筑网平台完成招标程序。

3、在报名截止后,分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4、如投标分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原则

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项目总工、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商务中心、招采负责人、安全部经理、技术部经理等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五、定标原则

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

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3个月内,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六、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工程必须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材料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如有)。

3、本工程质量要求:天府杯

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成都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七、工期要求

1、开竣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发书面开工指令规定日期为准,每栋楼的开工时间必须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竣工日期按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签署日期为准,工程结算日期按五方(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以及质监站交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起计。

2、乙方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乙方延期交工的违约约定:乙方将支付甲方全部工程延误损失。

八、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招标结算方式:

1.1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达到合格,并经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验收后,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结算。

1.2本工程工程款:按月拨付,每月按双方核实后完成量的60%支付工程款;工程全部完成后按双方核实后完成量的75 %支付工程款;本工程竣工验收且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后12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100%。

2、付款方式:本工程支付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信用证、应付账款保理、供应链融资、建设单位商票、国内信用证和局ABS等支付方式支付(选择),由此产生的保理、供应链融资手续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支付,银承、商票由于乙方提前兑现所发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以开具票据的方式支付应付款的,票据期限自出票日期起满【0-12】个月止(具体视票面情况),甲方向乙方开具票据的,则视为甲方向乙方完成了应付款的款项支付。

合同价格已包括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等延期付款因素造成的资金占用费用,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不再另行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如甲方根据情况需要以物抵债,甲方可以在某一付款节点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拟抵进的所有房屋)等财产抵顶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0%。

3、分包单位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九、投标报名及开标:

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到报名截止不少于2个工作日,实际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联络信息:项目商务经理:张彦平;联系电话:152*****712

公司招采联系人:胡佳瑶;联系电话:152*****352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成都市,简阳市,成都

标签: 绿建 吊车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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