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自治区肉类应急储备项目第四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自治区肉类应急储备项目第四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自治区肉类应急储备项目(第四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ZS(GK)2023-0194(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自治区肉类应急储备项目(第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自治区肉类应急储备项目(第四次)-冻黄牛肉储备
数量:200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自治区肉类应急储备项目-冻黄牛肉储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自治区肉类应急储备项目(第四次)-冻黄牛肉储备
数量:115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2023年自治区肉类应急储备项目-冻黄牛肉储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根据采购人要求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具有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储存冷库的肉类行业企业;
(3)具有与储备肉类相适应的储存能力及专业人员,企业人员、车辆、库容等应与收储数量相匹配;
(4)具有一定的生产、加工、分销能力,自愿并且能够承担储备肉的安全责任;
(5)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6)储存冷库须符合《中央储备肉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SB/T*****-20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冷库信息管理要求》(DB 65/T 4430-202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规范》(DB 65/T 4432-2021)等有关标准要求;
(7)投放方案操作性强,成本低,效率高,方便快捷,安全可靠。方案制定中,有肉类零售网点或者与肉类零售网点配送企业签署投放合作协议的点;
(8)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未办理CA的投标人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4. 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 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292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1204室
联系方式:189*****885、181*****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亭亚、张昊
附件信息:
标签: 自治区肉类应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