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租赁临时现金柜台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租赁临时现金柜台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租赁临时现金柜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 09月20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TDCG2023-76-306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租赁临时现金柜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左右,不设拦标总价,设拦标单价为*****.00元/套/月,使用期限为每套3个月,本项目采用成交单价的形式招标,采购方根据合同及具体租用天数、成交单价向成交方结算付款。
5、最高限价:******.00元左右,不设拦标总价,设单价最高限价为*****.00元/套/月使用期限为每套3个月,本项目采用成交单价的形式采购,采购方根据合同及具体租用天数、成交单价向成交方结算付款。
6、采购内容:今年租赁临时现金柜台2套,接下来两年内可能出现的临时现金柜台租赁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临时现金柜台款式有一个业务窗口和两个业务窗口两种)。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首签一年,在每一年履约完成合同后采购方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若服务情况达标则顺延一年,评估为不合格采购方可以解除合同。
8、质量标准:
⑴现金柜台需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⑵现金柜台防尾随联动门需达到GA576-2018《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检测标准。
⑶现金柜台需达到GA38-2021《银行安全防范要求》标准。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严格参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3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2.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①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2020年后成立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①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不提供;②供应商若为免税或免缴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7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6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09 月 20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1号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09 月 20 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1号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9 月13日至2023年 09月 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①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www.chinapost.com.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市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32号
联系方式:王俊平/0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
联系方式:136*****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俊平、洪美珍
电 话:王俊平/0883-*******、13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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