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第一医院医用头戴式放大镜、手术辅助照明灯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西北大学第一医院医用头戴式放大镜、手术辅助照明灯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西北大学第一医院
项目编号:XDYYCG2023-YN-HW-012
项目名称:西北大学第一医院医用头戴式放大镜、手术辅助照明灯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二、采购时间安排:
采购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19日17:00前
采购会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采购范围:
根据我院实际工作所需,购置医疗设备进口医用头戴式放大镜、手术辅助照明灯用于临床使用,医用头戴式手术放大镜可适应医生不同的头型,达到舒适、贴合的效果。手术辅助照明灯要求一体化设计,比分离式头灯更轻巧、适用、易携带。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从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前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的纳税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出具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3、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须知: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各一套,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采购报名地址:西北大学第一医院 办公楼四楼 招采办
电 话: 029-********
西北大学第一医院
2023年 9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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