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仪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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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CX2015-12339。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采购扫描仪等一批。
四、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政务中心7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五、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政务中心7楼。
六、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10点00分至2015年12月15日16点00分。
七、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取得政府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有关操作规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承诺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八、项目具体要求:
(一) 最高限价:人民币7,000.00元。
(二)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三)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五)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
(六)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网上竞价资格,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网上竞价的有关约定和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活动承诺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有关约定条款。

二、政策规定:
㈠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㈡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㈢严格执行《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㈣严格执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有关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
㈤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价。如同时参加,则将同时被拒绝。
三、报价响应要求: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以及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逐一作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必须以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项目报价响应表》作为附件,加盖公章,以报价时间截止前最新上传的附件为准)。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四、结果确认方法:
㈠基本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系统推荐规则:报价截止后,系统自动对报价供应商进行排序(报价低的排序在先,报价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系统自动推荐排序第一位的供应商给采购人确认。
㈡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不满足竞价需求的,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2.供应商资质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竞价需求;3.供应商报价时未将产品参数[服务方案] 按本采购文件所附的报价响应表的格式作为附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交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不满足竞价需求,或者出现报价内容与附件信息前后不一致;4.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无法核实,或者经其品牌官方渠道核实所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竞价需求,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㈢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无法履行竞价承诺或者放弃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㈣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或者被证实提供盗版软件,或者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或者被证实与其它供应商串通围标、串标谋取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并报告监管部门查处。
㈤出现了符合相应资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满足竞价需求(供应商所有报价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供应商报价处理),或者采购人不确认推荐(排序第一位)的供应商(须说明理由),或者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被质疑、投诉且经核实质疑、投诉有效,或者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的情况,采购项目按竞价失败处理。
五、时限要求:
㈠成交供应商必须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缴纳成交服务费的,交易中心有权视情况暂停该成交供应商的网上竞价资格,予以公告,相应处理情况同步到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对应合同正本(加盖双方公章)扫描提交到交易中心系统内。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㈢各有关当事人对本采购文件或者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或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或者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审核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六、产品及服务要求(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
㈠产品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软件、系统集成、服务)必须符合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标准、质量安全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货物类产品必须是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由生产厂商直接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交付采购单位时,须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使用培训或者指引
㈡服务要求:
1.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三年(采购需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产品实行免费上门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服务,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替代产品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者启动临时应急措施,保障不影响采购人工作正常开展。
七、其他事项约定
㈠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向交易中心交纳相当于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㈡本项目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负责公开。

㈢任何有关本项目之疑问,应通过系统或者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协议采购部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通过其他形式的询问交易中心协议采购部或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八、违约责任:
㈠推荐(排序第一位)的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以低价谋取成交的情况导致采购人不予确认的,将暂停其网上竞价资格一个月。
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暂停其网上竞价资格六个月:
1.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无法履行竞价承诺或者放弃成交的;
2.拒绝配合交易中心实施相关检查核验工作的;
3.成交后,不履行竞价承诺或放弃成交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的;
4.成交后,因产品质量或违约等行为被采购人书面反映并经核定为属实的。
㈢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暂停其网上竞价资格一年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1.供应商提供盗版软件,或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3.与其它供应商串通围标、串标谋取成交的;
4.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需求列表
供应商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 无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扫描仪 2 台
最高限价 ¥7000.00元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其他需求:

"产品类型:馈纸式
最大幅面:A4
光学元件:彩色CIS传感器
光学分辨率 600*600 dpi
扫描范围最大:216x356mm,最小:13.2x13.2mm
扫描介质:文件
扫描速度:25ppm/50ipm
接口类型:USB2.0
色彩位数彩色:输入48位,输出24位;灰阶:输入16位,输出8位;黑白:1位
自动进纸器:50张(A4/Letter,定量70g/m2或18lb),名片20张
介质尺寸最大:220x356mm,最小:50.8x50.8mm
介质重量:50-105g/m2,纸张厚度:最大5mm(或0.2”),硬卡厚度:最大1.2mm
双面扫描:自动
网络扫描:不支持
其他功能介绍 1、可文档自定义分类,日历提醒功能,密码保护及公开的资料管理,一键扫描生成PDF ,可扫描生成各种文件格式 ,滚轮式进纸,语言辨识:英文、中文、日语、德文、法文、西班牙文、义大利文、葡萄牙语﹝只限名片资料库﹞。同步存取和转出﹝只限名片资料库﹞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
保修 5 年上门保修服务:原厂工程师5年整机和4个工作小时响应及上门。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设备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货品设备到达采购单位时,原厂认证工程师现场安装、实施服务;工程师必须出示原厂认证证明 。 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2.本项目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设备原厂整机免费保修三年。
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日内 8:30~17:30 期间为 4 小时,其余期间为 24 小时
4.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免费保修,即由供应商派人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负责软硬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负责免费上门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
6.供应商应为使用单位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为使用单位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7.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方提供系统软、硬件应用和维护培训。
8.所有产品必须原厂原装,由原厂家直接发货到用户指定地点,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投标人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组件的招标要求,如果投标人有不响应、不满足的地方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9.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和授权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和提供虚假文件者做无效投标处理并追求相关责任.
10.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以上要求提供的认证、证书、原厂盖章技术指标给采购人核实确认。 11.供货商如因弄虚作假影响到使用单位的需求时间,其产生的责任损失,必将追究。若中标商拖延时间或不能按时供货一律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
"

九、本项目合同附件:CX2015-12339-HT(请点击打开浏览)。
十、报价响应表附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项目报价响应表》(请点击打开浏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
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j.gzggzy.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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