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华东分公司龙港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二期地面专业分包一标段招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龙港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二期地面专业分包一标段招标
龙港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二期)
地面专业分包(一标段)
招标公告
商务联系人: 于 淼 175*****105
技术联系人: 刘臣雨159*****342
项目经理: 孙 飞 137*****226
招标人(盖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龙港分公司
招标时间:2023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其他约定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工程说明:
1、工程整体概况:
(1)项目名称:龙港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二期)
(2)工程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新城大道以北,香林大道以西,时代大道以东地块
(3)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龙港分公司
(4)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地下:******㎡)。
(5)如果因施工节奏导致需要多次进出场,相关费用考虑在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1、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三年)。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方式:
1、招标方式:网上集采分包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
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2、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 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如出现 IP 重复,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
1. 投标保证金
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额在100万及以上的所有分供商,需向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额的2%,且最低不得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注:①列入三公司信评等级3A级的优秀分供商单位,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1.1.2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分供商,需在开标前交纳。
2.1.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
2.1.1.4提交投标保证金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接收方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开始缴纳,缴纳有限期至开标截止日期,若在开标截止期间内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定标公示后七天内,无息
退还没有中标投标人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在中标后缴纳履约保证金,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①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②缴费内容:华东分公司 地面专业分包 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路支行
行号:105*****0249
注:1)根据股份公司文件,一类联采签订框架协议分供商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分包队伍每月按照应付工程款2%在支付时扣除。
3)新引进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工程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中应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的5~10%。
4)应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分包商,需在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前交纳。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整个工程全部竣工之日后 30 日内返还。
6)提交履约保证金方不履行合同,接收方可按合同约定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7)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缴纳1000元招标管理费,此笔费用不予退还。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详见云筑网。
六、招标范围:
包含龙港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施工图纸范围(包括由建筑面积变化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洽商)内全部地面专业分包工程。以上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投标人应研究图纸、招标书以及其他文件,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七、合同形式及承包形式: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八、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款的支付:每月15日办理结算,经招标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为结算额的70%;完工并办理完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额80%,发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整体工程竣工结算且经审计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95%,余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待整体竣工验收(以颁布竣工备案书之日为准)合格两年后支付完毕。价税分离(增值税9%),如果税率变化,合同保持合同税前价款一致,分包不得有任何异议。
付款方式: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12个月供应链】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何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完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专业分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生产经理)对已完工程进行确认,经总承包人商务部门核实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并经甲方公司审核确定的金额 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结算总价=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相应款项+预算外签证 工程量的计算原则:按GB*****-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以现场安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作为进度控制依据,未安装部分的进场材料不作为进度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九、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包含以下费用:
(1)所有地面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装卸费、机具费、分包人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深化设计及出图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检验试验费、自身营业税金、风险以及为完成该工程必须采用的相关措施费用等)的费用,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实际环境
和各种不可遇见因素,所有费用均已包括在固定综合单价内。
(2)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变动;
(3)综合单价已包括夜间施工、交叉施工、雨季施工、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合同额的3%,必须专款专用,以满足业主及承包人的安全管理要求。每个月承包人组织对分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若因分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业主(监理公司)、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等对承包人的的罚款,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双倍扣除。
(5)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
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由于后期室外配套施工所造成的其他费用。
(6)对于招标方在集采平台上发出的报价清单,投标方要按要求填写报价,报价明细需打印出来盖章签字以附件形式上传到集采平台上。
(7)投标人的报价包含内容详见回标表格及报价说明。
十、开标、评标和中标须知
1、开标时间:详见集采平台。
2、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评标方法:合理的最低价中标。
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分包合同。
第二部分其他约定
1、乙方工作范围:
龙港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工程项目(二期)地面工程(一标段)
2、工期要求:
2.1合同文件内提及的期限均以日历天计算,包括所有的节假日、政府有关部门临时颁布的假期或停工指令、星期六及星期日及天气恶劣的日子。
2.2乙方应遵从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并配合施工及按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作,非乙方原因外,严禁有任何延误。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延误,乙方必须赔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对下一道工序、整体工程竣工、开业、经营、相关影响及三方对发包人的索赔等一切损失或承担不少每天5000元的罚款交付于甲方。
2.3除乙方责任原因之外其他承包商造成的进度受阻,乙方需尽力安排抢工措施或其它补救方案,以使本工程按期完工。
2.4除不可抗拒因素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外,工期不得顺延。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标签: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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