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姚王街道桑木新区道路工程

泰兴市姚王街道桑木新区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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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姚王街道桑木新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泰兴市姚王街道办事处桑木村村民委员会的泰兴市姚王街道桑木新区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经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姚王街道桑木村。

(2)招标控制价:*******.42元,报价超过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3)工期要求:4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2、招标范围

泰兴市姚王街道桑木新区道路工程,包括区域土方挖填、缺方外购回填、路床整形压实、10%灰土基层、C30 混凝土路面、主干道摊铺细粒式沥青混凝士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60%,满两年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满三年一次性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自2021年9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2年9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2023年6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上月或当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3.3(3)、3.3(4)、3.3(5)、3.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即可,无需送达现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转支付宝137*****162(周梅兰),同时备注工程名称及公司名称),售后不退。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完成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报名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姚王街道办事处桑木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泰兴市姚王镇桑木村2组

联 系 人:马凤里

联系电话:159*****800

招标代理: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33号

联 系 人:周 玲

联系电话:185*****074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投标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职务: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事项: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提供按泰住建【2017】64号文《关于明确投标单位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文件执行)。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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