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天津滨城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监理天津滨城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93007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监理[2023]09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滨城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2]*****、津开审批〔202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1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滨城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31平方米,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区生活区至商务区慢行联通一期项目、上海道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天碱慢行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天碱铁道沿线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紫云公园慢行系统基础设施项目、文化中心停车场提升项目以及白灰窑迁移复建项目等,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商务片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滨城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天津滨城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区生活区至商务区慢行联通一期项目、上海道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天碱慢行系统基础 设施项目、天碱铁道沿线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紫云公园慢行系统 基础设施项目、文化中心停车场提升项目以及白灰窑复建项目等。具体为:(一)东区生活区至商务区慢行联通一期项目:主要对大连东道(旭升路-中央大道段)、中央大道(大连东道-新港二号路段)、新港二号路(堡祥路-中央大道段)三条道路慢行系统提升改造,总实施面积约 *****.40 平方米。中央大道及新港二号路为城市主干路。(二)上海道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项目:主要包括体育公园及配套设施、上海道沿线慢行系统提升改造,总实施面积约 *****.80 平方米。(三)天碱慢行系统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高铁文化中心慢行系统基础设施项目(文化中心-高铁站)、永利街道路设施项目(建材路-洞庭路)慢行系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总实施面积约 *****.11 平方米。(四)天碱铁道沿线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主要包括新华路东铁道沿线绿道、规划街头公园、上海道沿线道路绿化,沿新华路东侧北至德仁道,南至上海道,总实施面积约 *****.30 平方米。(五)紫云公园慢行系统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对内公园慢行系统进行贯通,并对现有慢行进行提升改造,对园区内照明设施进行提升,总提升面积约******.10平方米。(六)文化中心停车场提升项目:主要对文化中心北侧停车场、南侧停车场实施提升改造,对现状车场加装智能收费设备、监控、标识系统、广告牌,对现状地面进行重新铺装,对挡墙围护进行提升改造等,总提升面积约*****.60 平方米。(七)白灰窑复建项目:对两座白灰窑实施复建及相关配套工程等。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保修阶段。总投资额154.590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6年01月0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提供职称证书应为市政相关专业),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程实践经验及监理业务培训加以承诺,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至 2023年09月20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 21 号、23 号综合楼一楼,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 3 个月社保证明、投标确认单(加盖公章)领取文件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陆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 402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斌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旭(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金雨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3年09月1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张斌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 40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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