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乡培田村历史文化及四堡乡雾阁村雕版印刷文化展示工程设计与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宣和乡培田村历史文化及四堡乡雾阁村雕版印刷文化展示工程设计与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互华招字(2015)120号
开标时间:2015-12-3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城县文物局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互华招字(2015)1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和乡培田村历史文化及四堡乡雾阁村雕版印刷文化展示工程设计与施工(二次招标) ,项目业主为连城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宣和乡培田村历史文化及四堡乡雾阁村雕版印刷文化展示工程设计与施工(二次招标) ;
2.2. 建设地点: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四堡乡雾阁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展厅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其中宣和乡培田村历史文化展示展厅含衍庆堂和如松堂,衍庆堂面积约300平方米,如松堂面积约600平方米,四堡乡雾阁村雕版印刷文化展示展厅(定敷公祠)面积约9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金额为190万元,其中衍庆堂展厅按总造价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如松堂展厅按总造价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四堡乡雾阁村雕版印刷文化展示展厅(定敷公祠)按总造价不超过人民币140万元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及施工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宣和乡培田村历史文化(衍庆堂和如松堂)及四堡乡雾阁村雕版印刷文化(定敷公祠)展示工程工程设计与施工。
2.6.2. 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施工。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12月, 衍庆堂和如松堂2016年春节前完成,定敷公祠全部完成时间最迟为2016年5月1日前。
2.8 本项目施工质量要求为: 达到现行的国家及行业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及以上的企业,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设计类或文博类高级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二级,但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注册建造师资质,持有“B”字头安全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应具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项目设计图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已完成公立博物馆(院)类陈列布展建筑面积在3000㎡或以上的设计业绩。且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项目竣工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已完成施工的公立博物馆(院)类施工内容为博物馆陈列布展的建筑面积在3000㎡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月 11日至2015年12月 17日之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到龙岩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公司办公点(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招标投标中心)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代理单位开出的收款凭证。超过规定招标资料集中购取时间尚未购取招标资料的投标申请人,还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派人到招标代理公司处购取。
4.2.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投标参考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龙岩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岩市龙岩大道一号,行政办公中心西附楼中楼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相应的职称证书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不支付最终被确定为中标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设计费,亦不进行相应的投标方案补偿(中标人的所有设计费用及投标费用均综合考虑在其施工合同总价款中,不另行计取);对符合基本要求的未中标人补偿(含税):第二名中标候选人给予1万元人民币补偿,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0.6万元人民币补偿,其余不补偿。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连城县文物局
办公地址:连城县武术馆 联系人:伍女士 联系电话:139*****693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华莲路5号多特家园1号楼3A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597—******* 邮政编码:364000 传 真:059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连城县支行城关营业部
账户名称: 连城县文物局
帐号: ****************21
日期: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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