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口腔医院供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口腔医院供餐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口腔医院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长春市口腔医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09: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13:30
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开标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鞠晶
项目联系电话 131*****478
采购单位 长春市口腔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鞠晶131*****478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口腔医院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JL-ZCFW-******

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如期满供应商不再与其续签合同,则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前5个工作日告知招标人。如招标人因客观原因,中断合同也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口腔医院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供餐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EITCL-JL-ZCFW-******

3.采购需求:负责向医院人员提供营养餐配餐、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4.服务地点:长春市口腔医院位于全安广场南侧,大经路2239号,

长春市口腔医院三马路门诊部,大马路960号;

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路1012号。

5.营养餐标准:

(1)16元/人/餐(医院员工约100人,每日一餐)提供2荤(其中1种为大荤)2素,并且配有酸奶或水果。主食为米饭和面食两种。(如遇物价上涨或下调,职工要求标准提高或下降,价格可随机进行相应调整)。

(2)提供员工午餐配送服务,食品包装为一次性餐盒,须配有餐具。

6.服务周期:

(1)服务期限为1年,如期满供应商不再与其续签合同,则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前5个工作日告知招标人。如招标人因客观原因,中断合同也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

(2)合同期内每半年由伙食委员会进行投票,对餐食满意率达不到70%,中止合约。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且需达吉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

(2)投标人内部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至少配备1名具备资质的公共营养师、1名具备资质的高级厨师(根据实际需要满足服务要求自行扩充各工种人员和人数,所有工作人员须具备有效健康证)。

4、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因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问题被处罚,信用良好。

(2)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提供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23年09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9月19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3.方式:潜在投标人须携带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每套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长春市口腔医院

招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2.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鞠晶

联系电话:131*****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鞠晶

联系电话:131*****47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方式:鞠晶131*****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鞠晶

电 话:  131*****478

 

标签: 供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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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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