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参展第二届湖南花卉苗木博览会服务比选公告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参展第二届湖南花卉苗木博览会服务比选公告
为做好第二届湖南花卉苗木博览会参展工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展示我州花木产业发展成就,加快花木科技创新,传播绿色理念,推动花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色湘西作出贡献,我单位现拟采购相关服务项目,现将州林业局参展第二届湖南花卉苗木博览会合作服务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选取1家社会服务团体,开展州林业局参展第二届湖南花卉苗木博览会湘西馆进行布展设计、装修施工;组织盆景、花卉、赏石等展品负责展品装卸、运输、布展、撤展等工作;做好博览会相关宣传工作,印刷一批宣传湘西盆景、兰花、赏石的宣传册,制作播放有关视频宣传片,展会期间提供2名着装湘西民族特色的礼仪人员并开展直播工作和茶水服务工作。合作服务资金预算37万元。
二、参选资格
1.在湘西州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一年来有为政府部门提供宣传资料设计、印制的经验(提供合同或政采云协议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4.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8:00-2023年8月30日17:30。
(二)报名资料及报送方式
比选申请人投标需提供以下比选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见附件1);
2.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展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响应承诺函(见附件2);
6.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近一年为政府部门提供宣传资料设计、印制的合同或政采云协议和付款凭证复印件及成果展示;
8.报价单。
上述资料均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用档案袋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报价单单独用信封密封。
请参选单位在报名时间内向湘西州林业局2楼州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产业科提供参选资料,我方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
四、比选
(一)比选时间
2023年9月1日下午16:00。
(二)比选地点
湘西州林业局三楼二会议室(吉首市武陵东路42号)
(三)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会由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定,评分采取综合评分法,参加比选单位综合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
(四)比选资料
请参选单位准备好以下资料按时参加比选,资料需为纸质档,一式三份,且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单位须于开标时提交以下资料(纸质档一式三份):
1.比选响应文件;
2.单位基本情况及报名信息表;
3.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4.相关项目材料;
5.比选方案及报价(需密封);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合同签订
1.采购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
2.中选单位应自接收到中选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或不履约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如有候选单位,则由候选单位自动递补,不再另行比选。
六、联系方式
0743-*******
七、其他事项
参加比选申请人对采购过程和比选结果如有疑议,请于比选结束后3日内,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需盖公章)报送至采购单位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西州林业局。
湘西州林业局
2023年8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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