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外墙粉刷及路面修缮工程(二次)

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外墙粉刷及路面修缮工程(二次)

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外墙粉刷及路面修缮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夏津县;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包括外墙粉刷(面积:15000m2)及砼路面(面积:18000m2)。

2.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2016年4月30日前完工,施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

3.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夏津县市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134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再受理。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并简单装订成册)1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下午14时00分整,地点为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夏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山东永乐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总联系电话:186*****3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乐联系电话:****-*******

邮箱:dezhoulucheng@163.com

8、监督单位

夏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2015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墙 路面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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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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