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系统及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
聊城市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系统及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聊城市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系统及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1*****005900*****0012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1*****005900*****0012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35.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聊城市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系统和音视频传输设备专业性强、操作复杂、稳定性要求高,近年来年均召开部、省、市、县四级视频会议、视频指挥调度及本地会议达600余次,对设备技术故障必须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必须保证全天候24小时正常运行。为确保相关视频会议系统和信息化设备的稳定运行,现对我局音视频会议设备、无人机驾驶等相关内容,采用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对相关视频会议系统、无人机驾驶等相关内容进行7*24小时技术服务,包括局机关会议室、指挥大厅、会商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的视频会议与显示系统及有关配套设备。具体技术要求有: 1、服务人员根据视频会议和普通会议的要求,提前做好会议系统调试工作。会议开始前1小时将设备调试完毕,达到会议要求,直到会议结束。 2.负责技术巡检服务、故障诊断与排除、现场保障等。 3.在服务期内,24小时待命,每班次至少1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值班。遇到工作需要加班时,需服从采购人管理,认真做好会议保障登记,了解会议保障内容,做好会议保障准备。重大会议至少2人会议服务。 4.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备品备件,存放于市应急指挥中心,以备设备出现故障后,保证系统在最快的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华为BOX600会议终端、摄像头、音响、矩阵、话筒、交换机、路由器、无人机、布控球等。 5.无人机须具有相关飞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需按照要求携带装备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与省市指挥中心进行连线。 6.配合做好县(市、区)局及乡镇街道的视频会议远程技术调试。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资质要求 1、符合《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承接主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应提供的材料 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聊城市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系统及信息化设备服务项目现场勘查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12:00;地点: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指挥中心)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3-09-13 00:00:00至2023-09-18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北路68号市应急管理局1017房间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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