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实验室设备及医药冷库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实验室设备及医药冷库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PXCG2015-40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就其易地建设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医药冷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承包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医药冷库工程,JSPXCG2015-40;

二、项目简要说明: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医药冷库工程,估算价约105万元,供货及安装期: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实验室规划设计、实验室家具生产销售),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2)具备2013年或2014年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企业在职正式职工,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5年7月-2015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7月-2015年9月的缴费证明。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A、报名及出售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 12 月 11 日9:00~ 12 月 18 日16:00截止(每天9:00~11:00, 14:00~16:00 时(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201室)。

B、报名时递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税务对登记证、2013年或2014年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上述原件核查。

C、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A、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 1 月 7 日下午13:00开始。

B、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7 日下午13:30截止。

C、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5楼会议室)。

D、投标文件接收人:杨阳、徐燕、赵忠启

六、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评审有关信息:

A、评审时间:2016年 1 月 7 日下午13:30

B、评审地点: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5楼会议室)。

C、其他有关事项: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单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无锡市崇安区兴源中路88号

招标代理: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阳、徐燕、赵忠启

联系电话:****-********/136*****981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

江苏普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12月1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医药 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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