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投创业路大宗交易开放式渠道服务征集公示招标公告
广州城投创业路大宗交易开放式渠道服务征集公示招标公告
为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资源,广州市城兴贸易有限公司拟组织确定广州城投创业路项目大宗交易开放式渠道服务合作单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报名登记。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黄埔区创业路,为独栋办公产品。根据房产证证载面积,项目总可售面积为*****.16㎡。
二、征集内容及范围
因创业路项目为独立房产证,故此项目为整栋销售。现征集大宗交易开放式渠道服务,具体代理范围及服务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广州城投创业路项目大宗交易。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开发意向客户,向我司完成客户资源导入;
2. 根据我司提供的与推介、销售代理项目有关的资料进行项目的宣传、推广;
3. 执行我司要求的与两项目房屋销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渠道佣金费率
该项目是独立房产证且需挂牌转让,故仅按成交价格计提佣金。
产品 | 佣金点数 | 结算条件 |
整栋成交 | 1.5% | 根据客户房款支付节点据实结算 |
(四)渠道合作流程
1. 客户报备(渠道方需签署推介服务或销售代理合同,并已获取客户的《授权委托书》,客户到访提前2小时报备)
2. 来访确客(渠道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带客到访现场,由甲方复核确认后签署《客户信息确认书》)
3. 客户成交(客户需在签署《客户信息确认书》后的保护期6个月内成功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 佣金结算(渠道方需提供推介服务或销售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客户信息确认书》根据客户付款方式进行佣金的据实结算)
三、渠道代理公司所需具备资质及合作期限
1.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法人资格;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 近三年内无违约或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公司注册经营时间不得低于1年;
5. 具备开具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6.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一年,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续期。
四、征集时间及注意事项
1. 征集时间:从2023年9月13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止,凡有意报名的单位请在征集时间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咨询合作详情。
2. 联系方式:
王小姐 186*****744 *********@qq.com
3. 凡有意向的单位通过我司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应按要求与我司签订服务协议,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广州市城兴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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