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度上杭县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特聘渔技员的通知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度上杭县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特聘渔技员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2023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顺利实施,深入推进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全面提高水技推广服务效能,根据《上杭县农业农村局、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杭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的通知》(杭农〔2023〕95 号)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遴选2家2023年度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1家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1名特聘渔技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渔业科技示范基地要求

  1.遴选对象: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养殖水面20亩(普通工厂化养殖面积700㎡、稻田综合种养面积2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单位。

  2.建设内容:聚焦县域渔业优势特色产业,通过合作的方式,建设2个二类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组织在基地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和实训活动等,积极展示渔业科技示范能力。加强对示范基地规范化管理,与渔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承建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验收。每个基地示范推广2项以上渔业主推技术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或新品种(系)1个以上、通过技术负责人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上传动态信息4条以上、组织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2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50人次以上,辐射带动1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增产增收、在主要媒体宣传展示2次以上。基地要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

  3.补助资金: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基地建设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每家给予7万元的补助。用于标牌制作、示范推广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水产苗种、投入品、智能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试验示范成效展示宣传制作费以及基地开展培训、观摩等。

  4.其他事项:

  (1)遴选程序: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单位填报示范基地申请表,经县农业农村局遴选、公示后,择优确定。

  (2)申请时间:请于9月22日前将有关材料(附件1示范基地申请表二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养殖证复印件、水产养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土地证明材料各一份)报送到县水技站。

  (3)其他:稻田综合种养基地需按《上杭县农业农村局、龙岩市上杭生态环境局、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稻田综合种养工作的通知》(杭农〔2023〕26号)登记备案,可不需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二、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求

  (一)申报主体

  渔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包括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基本条件

  1.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章程和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质,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2.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遴选方式

  1.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在上杭县政府信息网发布公告。

  2.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且具有申报主体资格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辖区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申请,填报《上杭县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乡镇乡村振兴中心经初评后签署意见,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

  3.审核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会议研究审核,审核结果在政府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报时间:2023年9月22日前。

  2.申报材料:

  (1)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附件2)。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服务组织运营人员信息表(附件3)。

  (4)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或申明函。

  (五)建设考核内容

  1.服务期限。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1日,一年。

  2.技术服务。围绕2023年度省级或县级公布的渔业主推技术,为渔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服务。开展不少于1项渔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组织渔民开展培训1次。

  3.示范带动。辐射带动渔民不少于3户,且渔民满意。

  4.宣传展示。注册应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平均每月上传工作日志与动态信息不少于2次。

  5.建档立案。做好服务期间各项资料档案。

  (六)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方法。按任务合同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在2024年10月1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并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验收申请后,进行考核验收。

  (七)补助标准

  经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给予补助资金3万元。

  三、特聘渔技员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1.渔业乡土专家; 

  2.渔业养殖能手;

   3.渔业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4.渔业科研教学单位在一线开展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5.退休渔业科技推广人员。

  (二)特聘渔技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渔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渔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服务岗位及专业要求

    要求具有从事渔业养殖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

  (四)特聘渔技员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上杭县农业农村局水技站报名并填报特聘渔技员报名表(附件4)。

   2.研究公示,确定人选: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会议研究审核,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3.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期满,聘用为上杭县水技推广特聘渔技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渔技推广聘用服务合同一年。

  (五)特聘渔技员补助

    特聘渔技员每月工资2500元,聘用期1年,期满对特聘渔技员进行绩效考核,并按绩效完成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元的绩效奖励。

  附件:1.2023年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示范基地申请表

  2.上杭县2023年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3.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信息表

  4.特聘渔技员报名表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

  2023年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示范基地申请表

基地名称

基地地址

基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对接机构院校(所)

对接专家姓名

基地基本情 况

试验示范2项以上绿色水产养殖模式

(含经费支出)

申请

单位

意见

本企业申请列入示范基地,将认真履行示范基地职责,保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审批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二份,双面复印。

  附件2

  上杭县2023年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社会统一代码

法人(负责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所属行业

渔业

从业人员(人)

办公地址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服务对象

组织简介

乡镇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信息表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渔业经历、经验、特长

  附件4

   特聘渔技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户籍

所在地

政治

面貌

所在地(单位)及职务

电话

应聘产业

人员性质

□渔业乡土专家;□渔业种养能手;□渔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渔业科研教学单位在一线开展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退休渔业科技推广人员

学历

毕业学校、

专业及时间

开展水技推广工作的有关简历

荣誉(个人和所在单位获奖及荣誉)

开展水技推广服务的工作计划

(可另附页)

备注

  报名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报名表须正反打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革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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