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圳水库水生态内循环与藻类稳定性研究项目物品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东圳水库水生态内循环与藻类稳定性研究项目物品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莆田市原水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对安华莆采购【2023】010号、东圳水库水生态内循环与藻类稳定性研究项目物品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东圳水库水生态内循环与藻类稳定性研究项目物品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安华莆采购【2023】010号
项目名称:东圳水库水生态内循环与藻类稳定性研究项目物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元
采购包1(东圳水库水生态内循环与藻类稳定性研究项目物品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67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7元
投标保证金:1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所属行业 |
1-1 | / | 东圳水库水生态内循环与藻类稳定性研究项目物品采购 | 1(批) | 否 | 详细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 ******.67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明细: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描述:(1)资信证明的补充: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提供的资信证明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以本项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提供的承诺函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⑦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向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上门、电子邮件方式及邮寄方式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00元(含电子档),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10-09.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莆田市龙桥居委会荔城大道怡兴路怡兴花园D栋2层)
注意:本项目同时允许投标人通过邮寄等方式参与投标,但邮寄等方式过程产生的延误、丢失、损坏等情形,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邮寄的材料需要包含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可读介质、《不参加开标会(现场)的声明》加盖公章签署后的原件(格式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要求所需要的其他材料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快递到达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快递运输时间,邮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因邮寄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其投标亦将被拒绝。),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邮寄发出的同时,投标人须将投标人单位盖章并签署后的《不参加开标会(现场)的声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电子邮箱(fjahpt2021@163.com)。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莆田市原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松峰村东圳2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138*****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怡兴路口旁大益茶馆楼上5层
联系方式:193*****854
电子邮箱:fjahpt2021@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话:193*****854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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