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分公司关于珠海农商行33户和44户资产包项下珠海市鑫坤贸易有限公司等16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深圳市分公司关于珠海农商行33户和44户资产包项下珠海市鑫坤贸易有限公司等16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关于珠海农商行33户和44户资产包项下珠海市鑫坤贸易有限公司等16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珠海市鑫坤贸易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1,195.88

829.66

保证人:黄益金、黄艳宜、莫文俊
抵押物:吉大日东花园3号楼402房

注销

2

珠海市添恒贸易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1,500.00

870.00

保证人:李俊杰、李奇峰
抵押物:吉大九洲大道中德丰大厦第一层A号铺、柠溪路529号(岭南世家华景园)3栋2单元1102房、柠溪路529号(岭南世家华景园)7栋1单元506房、柠溪路529号(岭南世家华景园)5栋1单元601房、吉大情侣南路158号2栋2单元1106房、兰埔路2号37栋401房

吊销

3

珠海市千鹏酒店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255.90

225.67

保证人:珠海市金海景裕酒店有限公司、珠海市金四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许育德、杨阳
抵押物:翠民路58号2栋3单元501房

在营

4

珠海市新朝锋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725.07

558.87

保证人:黄建安、陆红丹
抵押物:翠香路136、138、140、142、144、146号

在营

5

珠海市横琴新区安一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436.44

-

保证人:刘玉刚、张成丽

在营

6

珠海安铧兴业电子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499.00

146.28

保证人:广州市杨恒贸易有限公司、徐锦全、张春凡、陈绮珊

在营

7

珠海市融讯商贸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458.00

923.78

保证人:郑鹏满、陈慧燕

吊销

8

珠海元坤电子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385.51

406.13

保证人:刘晓芳、张国泉

吊销

9

珠海市顺谦电子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361.76

996.85

保证人:黄存万、郭远欢

吊销

10

珠海市融正贸易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395.92

683.48

保证人:珠海市中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钟阳、钟伟、钟金华

吊销

11

珠海市利耀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499.78

835.61

保证人:广东安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亚、薛勇

吊销

12

珠海市中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287.46

466.99

保证人:李小川、饶辉生、珠海市和丰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中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在营

13

珠海天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980.00

1,496.49

保证人:钟阳、钟伟、李岩锋、梁贵、吴敏
抵押物:胡湾路珠光花园A、B座二层商场1号、吉大水湾路240号58栋3A、吉大水湾路240号58栋5A

在营

14

珠海格林赛威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414.26

436.77

保证人:刘立才、龙爱梅、谌清华、龙艳梅、詹刚、詹丽、詹晓燕、井冈山格林赛威科技有限公司

在营

15

珠海市乾峰纸制品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100.00

312.70

保证人:辛红梅、方军

吊销

16

珠海易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珠海市

人民币

111.24

293.56

保证人:李亚军、许思秀、尹登君

吊销


以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8月20日的债权金额,债权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或相关债权文件约定标准计算为准。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邓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5-********、0755-********


电子邮件:dengyadong@coamc.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49层


邮编:******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0755-******** (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23年09月13日

,深圳市,珠海市,深圳,珠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商行 债权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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