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160*****202********
项目名称: 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需求详情:

1、合同签订后进行预约改造。 2、甲方免费培训乙方1名操作人员。 3、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系统和设备的操作手册及培训材料。 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负责地基施工和项目画线,并保证工程质量,必要时甲方可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指导(人工费另议)。 5、乙方负责设备安装时所需的场地基础建设及自备配套设施,并就施工进度与甲方保持沟通。 6、如乙方基础设施不符合开工条件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修正,结果需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方可发货开工。 7、设备运抵后,乙方负责卸货及吊装设备到安装地点,提供安装所需的设备、工具并保证交通、水、电等供应正常。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调试阶段,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需改装的车辆及至少 1 名熟练教练员,协助甲方进行安装调试及试车工作,并在安装调试记录上签字确认。 9、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附件1《 科目二甲方现场开工条件》的要求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并做好确认签字,如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0、甲方负责安排合同内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联调,满足公安部162号令及相关要求。 11、甲方应配合乙方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的数据接口。

服务周期: 31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 房泽亮
联系电话: 166*****577
联系座机: 0456-*******
四、参与项目

标签: 驾驶人考试 交通警察 监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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