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化执法系统“互联网+执法”版块改版及生产安全事故执法审批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浑南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化执法系统“互联网+执法”版块改版及生产安全事故执法审批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浑南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化执法系统“互联网+执法”版块改版及生产安全事故执法审批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9-14 至 2023-09-20
撰写单位: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姚帅
(浑南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化执法系统“互联网+执法”版块改版及生产安全事故执法审批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化执法系统“互联网+执法”版块改版及生产安全事故执法审批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浑南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化执法系统“互联网+执法”版块改版及生产安全事故执法审批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1.浑南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化执法系统“互联网+法”版改版及生产安全事故执审批系统建设项目

为全面加强浑南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适应全国应急管理工作新形势、新战略,浑南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应急管理部2022年地方建设任务书关于“互联网+执法”任务要求,进一步探索智能化应用在现代应急管理的积极作用,浑南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一年急用先行,二年拓展延伸,三年创新提升”的目标,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改造升级的项目建设,推动“互联网+执法”智能化应用,建立健全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执法的流程,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水平。

1.1互联网+执法

依托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试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台账数据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应急科信办〔2021〕5号应急管理“互联网+执法”系统执法数据规范对浑南区现有“互联网+执法”系统进行标准化适配,全面满足部、省、市、县四级联动的硬性要求。

1.2事故信息管理

为强化安全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浑南区对事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形成全省唯一将事故管理系统与执法系统相结合的事故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浑南去事故信息管理系,适用于浑南区日常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及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记录以及立案后文书管理。

1.3数据对接及共享交换

系统建设必须实现与沈阳市应急管理局、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相关业务系统数据的对接和上下贯通,形成上下一致的执法信息交互,保证数据信息的及共享交换。

2.机房托管服务

1年机房托管服务,需提供2个2U机柜位,1个固定IP。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
2、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华夏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1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哲
电 话: 024-********

标签: 执法系统 审批系统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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